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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著作单行本)/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文库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010185071
  • 作者:暂无作者
  • 出版社:暂无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3-11
  • 页数:263
  • 价格:28.60
  • 纸张:胶版纸
  • 装帧:平装-胶订
  • 开本:16开
  • 语言:未知
  • 丛书:暂无丛书
  • TAG: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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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5-01-09 23:38:01

内容简介: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文库本)/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文库著作单行本》是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武器分析、研究摩尔根关于古代社会的相关理论的重要成果。在该书中,恩格斯分析了人类由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的演变过程,特别是剖析了(个体)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揭示了经济条件尤其是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是这一变化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进而证明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及其对古代社会的适用性。恩格斯通过研究力图在理论上表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不仅适用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而且对于古代社会也有着同样的解释力。此外,恩格斯还特别强调了共产主义社会取代存在阶级和阶级对立的社会形态的必然性。

内容简介


书籍目录:

编者引言

1884年第一版序言

1891年第四版序言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就路易斯·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

一 史前各文化阶段

1.蒙昧时代

2.野蛮时代

二 家庭

三 易洛魁人的氏族

四 希腊人的氏族

五 雅典国家的产生

六 罗马的氏族和国家

七 凯尔特人和德意志人的氏族

八 德意志人国家的形成

九 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

附录

弗·恩格斯 论未来的联合体

弗·恩格斯 新发现的一个群婚实例

恩格斯关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书信摘选

恩格斯致奥古斯特·倍倍尔(1882年12月22日)

恩格斯致卡尔·考茨基(1883年2月10日)

恩格斯致卡尔·考茨基(1884年2月16日)

恩格斯致卡尔·考茨基(1884年3月24日)

恩格斯致卡尔·考茨基(1884年4月11日)

恩格斯致卡尔·考茨基(1884年4月26日)

恩格斯致保尔·拉法格(1884年5月10日)

恩格斯致爱德华·伯恩施坦(1884年5月17日)

恩格斯致爱德华·伯恩施坦和卡尔·考茨基(1884年5月22日)

恩格斯致卡尔·考茨基(1884年5月23日)

恩格斯致劳拉·拉法格(1884年5月26日)

恩格斯致弗里德里希·阿道夫·左尔格(1891年6月10日)

恩格斯致卡尔·考茨基(1891年6月13日)

注释

人名索引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族名索引

插图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1版封面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4版扉页

1929年上海新生命书局和1941年上海学术出版社出版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译本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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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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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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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赏析:

无论在哪一种场合之下,婚姻都是由双方阶级地位决定的,所以就这点而言,常是权衡利害的婚姻。这种 权衡利害的婚姻,在两种场合之下,往往变为最粗鄙的卖淫——有时是双方的,而以妻方为更寻常。妻与普通的卖淫妇不同之点,只是在于她不是像工资劳动者那样计件出卖肉体,而是一次永远出卖为奴隶。


买卖婚姻的形式正在消失,但它的实质却在愈来愈大的范围内实现,以致不仅针对妇女,而且对男子都规定了价格:不是根据个人品质,而是根据财产。当事人双方的互相爱慕高于一切而成为了婚姻基础的这种情况,在统治阶级中自古以来都没有的。至多只是在浪漫事迹中,或在不受重视的被压迫阶级中才有这样的事情。


父亲、子女、兄弟、姊妺等称呼,并不是单纯的荣誉称号,而是代表着完全确定的、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这些义务的总和构成这些民族的社会制度的实质部分。

“家庭是一个能动的要素;它从来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随着社会从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的发展,从较低的形式进到较高的形式。反之,亲属制度却是被动的;它只是把家庭经过一个长久时期所发生的进步记录下来,并且只是在家庭已经根本变化了的时候,它オ发生根本的变化。”——摩尔根


被共同的婚姻纽带所联结的范围,起初是很广泛的,后来越来越缩小,直到最后只留下现在占主要地位的成对配偶为止。


“在家庭紧密结合的地方,群只是一种稀有的例外。反之,在自由的性关系或多偶制盛行的地方,群差不多是自动地形成的……为了使群能够组成,家庭的组结必然要放松,个体必然要重新自由。”——埃斯皮纳斯


只要存在着群婚,那么世系就只能从母亲方面来确定,因此也只承认女系。


其它内容:

书籍介绍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文库本)/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文库著作单行本》是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武器分析、研究摩尔根关于古代社会的相关理论的重要成果。在该书中,恩格斯分析了人类由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的演变过程,特别是剖析了(个体)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揭示了经济条件尤其是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是这一变化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进而证明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及其对古代社会的适用性。恩格斯通过研究力图在理论上表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不仅适用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而且对于古代社会也有着同样的解释力。此外,恩格斯还特别强调了共产主义社会取代存在阶级和阶级对立的社会形态的必然性。

内容简介


精彩短评:

  • 作者:非常好的油桃 发布时间:2021-02-14 13:59:05

    我成为了崭新的、更悲观的、更平静的我自己。如果这是世界的真相,我可以喜欢这个苍白的世界。人的欲望不可消解,因此共产主义不可实现,阶级斗争将永远存在。我也坚持我的看法“男的一天不能生孩子,女男就一天不会平等”。女权主义者当然要是共产主义者,而共产主义只有一个问题:它不辩证。它意味着人的极善,人,至少父权人不可能达到。争取应得权利的过程将是女性与“男性对女性的生育赋值”的一场永不得胜的战争。这战争当然无法停止,我也对结果毫无期待,所以拒绝生育是唯一的出路,只对我的人生负责,只握住今天的权利,我愿称自己为“战时女权主义者”。

  • 作者:大橘为重 发布时间:2020-04-18 17:10:01

    所以说,一个女权主义者,首先应该是共产主义者

  • 作者:斯坦利库布里克 发布时间:2021-02-28 23:47:53

    五星是因为满分只有五星。

    一条重要线索:

    父权制与私有制这两东西,表面上看风马牛不相及,实际上是一件事物的不同表达。它们在历史上一同产生,一同发展到巅峰(资本主义父权制),最终必然也将一同消亡。

    以及:

    ①我从此不会和任何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聊父权制、女权主义等相关话题;

    ②两性平等任重道远,但从长远来看,这一目标最终必然实现,而且必然是随着资本主义的最终灭亡以及社会(共产)主义的最终胜利而实现;

    ③唯物史观告诉我们,社会形态的更替,具有统一性和多样性,需要必然性与人们的历史选择性共同作用,以及呈现出前进性和曲折性,但归根结底,归根结底,从未逃出过生产力的掌心。

  • 作者:米宽 发布时间:2024-02-27 13:49:08

    快速翻了一遍,有些堆砌

  • 作者:蜡笔小星 发布时间:2020-12-06 01:25:57

    经典没得说,不过吐槽下高赞短评:觉得唯物论的世界太苍白了的那位,马恩的确满足不了小布尔乔亚的浪漫幻想。

  • 作者:芳煙 发布时间:2020-07-14 06:44:38

    心不静,实在读不进去,快速浏览了一遍。国家只是一种手段,一切的社会发展,家庭分工都是经济发展的产物。不是批判恩格斯的观点,只是觉得唯物论的世界还是太苍白了一点。


深度书评:

  • 作者:罗泽南 发布时间:2019-09-01 12:44:07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史上,《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不光是因为作者恩格斯——作为马克思的“第二提琴手”——所拥有的卓越才识和深厚积累为本书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证,而且因为这本书深刻地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清楚地揭示了

    马克思主义视野

    下的人类历史发展脉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概念和命题,诸如国家的作用、氏族社会向国家的转变等,有助于我们从

    社会学角度

    把握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

    回顾本书的写作背景,其实渊源于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亨·摩尔根于1877年出版的著作

    《古代社会》

    ,当时这本书的出版引起了马克思的重视,马克思认为此书发现了“氏族的真正本质及其对部落的关系”,揭示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内部组织的典型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第500页)。同时,马克思也在仔细阅读的基础上进行了详细的摘录和大量的批注。马克思的计划是在《古代社会》的基础上进一步详细地阐述和论证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然而,马克思的逝世却打断了这一计划。因此,这一任务的重担最终落在了恩格斯的肩上。在这之后,恩格斯肩负着马克思的遗志,在繁重的研究和工作重压下,仔细研究马克思留下来的相关材料,并且在这一基础上于

    1884年4月至5月

    撰写出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

    值得一提的是,从恩格斯当时与其他人的信件中,我们可以得知他所面对的重重压力和阻难,一方面是写作受到当时德国政府的限制和施压,例如,1884年5月22日,恩格斯致爱德华·伯恩施坦和卡尔·考茨基的信中写到:“从《普鲁士烧酒》以来,凡是有

    我署名的东西一律被查禁

    ”;另一方面,恩格斯则要忙于整理马克思的遗稿等其他事项。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本书的完成是多么的可贵。

    恩格斯

    从具体的结构来看,《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可以分成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阐述;第二个部分是对家庭制度沿革的分析;最后一个部分是对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演进的分析,在这一部分,恩格斯以易洛魁人氏族作为氏族社会的典型形态,继而分析早期希腊人的氏族、罗马人的氏族和凯尔特人、德意志人的氏族如何向“国家”这一形态演进,并且这三种形式有什么不同。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恩格斯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逻辑性地得出国家和专偶制家庭将要消失的结论。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未来社会的具体形态,相关的文献基本上是语焉不详的,但是在本书中,恩格斯却相对详细地描述了一些未来家庭的样貌,从这一点上看,这部著作确实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首先,关于历史唯物主义,恩格斯开宗明义的指出“历史中的

    决定性

    因素,归根到底是

    直接生活的生产

    再生产

    。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

    活资料

    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

    人自身的生产

    ,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

    社会制度

    ,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

    劳动的发展阶段

    的制约,另一方面受

    家庭的发展阶段

    的制约。”但是,劳动的发展阶段和家庭的发展阶段,彼此之间也是相互制衡、相互制约、相互限制的。之后,恩格斯指出“

    劳动越不发展

    ,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

    社会制度

    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

    血族关系的支配

    ”,因此,在野蛮时代(摩尔根所谓的“文明时代”之前),因为其生产力和劳动效率的低下,实际上就符合恩格斯所说的“社会制度受血族关系支配”,所以要把家庭部分的分析放在前面进行,这部分在野蛮时代有着重要的意义。

    摩尔根根据专业知识首先尝试对人类的史前史进行分期,他的分期分为三个主要时代: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同时,他根据生活资料生产的进步,又把前两个时代的中的每一个时代分为低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具体内容在此不加赘述。我们需要关注的是两个时代中家庭制度的演变。

    从早期的杂乱的性关系开始,大概经过了以下几种家庭形式:首先,是

    血缘家庭

    ——这是家庭的第一个阶段。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照辈分来划分的:在家庭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以此类推,形成向外延伸的圈子。其次,就是

    普那路亚家庭

    (群婚制的最高发展阶段),进步之处在于姊妹和兄弟之间的性关系,实际上就是较为彻底的根除了近亲繁殖,这一进步直接引起了

    氏族

    的出现。再之后,就是

    对偶制家庭

    ,由于婚姻禁规日益错综复杂,群婚就越来越不可能,因此就被对偶婚排挤了,同时,随着对偶婚的发展,抢劫和购买妇女的现象也开始出现。值得注意的是,对偶制家庭产生于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交替的时期,大部分是在蒙昧时代高级阶段,这是野蛮时代特有的家庭形式,正如群婚之于蒙昧时代,专偶制之于文明时代一样。

    最后一种就是

    专偶制家庭

    ,它是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交替的时期从对偶制家庭中产生的,它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上,其明显目的就是生育有确凿无疑的生父的子女;而确定这种生父的必要,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

    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

    。专偶制家庭和对偶制家庭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婚姻关系要牢固得多,这种关系现在已经

    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了

    。专偶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

    经济条件

    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产生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

    第一个家庭形式

    。这一部分对于理解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妇女解放思想非常有帮助,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来看,妇女的受压迫是一定经济社会条件的产物,“我们从过去的社会关系中继承下来的两性的法律上的不平等,并不是妇女在经济上受压迫的原因,而是它的结果”,因此,妇女的解放要到经济条件中去寻找,“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

    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

    ;而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

    消除个体家庭作为社会的经济单位的属性

    。”

    在分析家庭制度沿革的基础上,恩格斯开始分析国家的产生根源,他指出摩尔根对于美洲印第安人部落的分析实质上也可以适用于希腊人、罗马人的早期氏族,并进一步认为美洲的氏族形式是原始的形式,而希腊——罗马的形式是晚出的、派生的形式,换句话说,摩尔根向我们阐明了

    原始时代

    ——

    国家产生以前

    的社会制度的根本特征。

    首先来看最原始的易洛魁人的氏族社会,这种氏族社会实际上存在一种氏族——胞族——部落的三级结构,氏族构成基本的单位,每一个氏族推选出一个酋长和酋帅,氏族的成员不得在氏族内部通婚,而是在不同的氏族之间进行,因此,胞族的存在,作为管理氏族间事物的“机构”,就成为必要的、具体的内容。恩格斯同时提到:“全盛时期的氏族制度,如我们在美洲所见的,其前提是生产极不发展,因而广大地区人口极度稀少;因此,人类差不多完全受着同他异己地对立着的、不可理解的外部大自然的支配,这也就反映在幼稚的宗教观念中。”虽然此时生活在氏族中的个体是无条件服从于氏族共同体的,但是,彼此却存在一种没有差别的“依附性”,即有“

    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的脐带

    ”作为联系,直到所谓“文明社会”的出现将一切纯朴道德摧毁。

    希腊的氏族社会发展程度已经超过易洛魁人的氏族社会,但是在具体结构上却很相似,例如都存在三级结构、共同的宗教祭祀等

    社会设置

    ,但是希腊氏族社会常设权力机关为议事会,以及人民大会,军事领袖由推举出的军事首长担任。在英雄时代的希腊社会制度中,恩格斯指出:“古代的氏族组织还是很有活力的”,但是不可避免的瓦解已经开始:父权制促进财产积累于家庭中,使家庭逐渐与氏族对立;财产的差别逐渐导致氏族

    社会内部的分化

    ,随之而来的是氏族内部矛盾的逐渐激化,而为了维护新生统治阶层的

    利益

    维持稳定

    国家

    就被发明出来了。而这种转变的代表历史事件就是

    梭伦(公元前594年)

    克利斯提尼(公元前509年)

    的改革(“迄今的一切革命,都是为了保护一种所有制而反对另一种所有制的革命”),梭伦以财产多少作为衡量公民地位的标准,使得旧有血缘亲属团体日益遭到排斥。而克利斯提尼改革则最终推翻了氏族制度的最后残余,建立以地缘而不是血缘为依据的地区部落,血缘制度的各种机关受到排挤而不过问公事,逐渐下降为私人性质的团体和宗教社团——与人民分离的共同权力(国家)出现了。

    梭伦改革

    罗马的氏族制度与希腊氏族制度相同,胞族有氏族(库里亚)组成,具体的制度细节在此不加详述。随着罗马城以及靠征服而扩大了的罗马地区的人口日益增加,增加的人口中一部分是外来移民,一部分是征服地区的居民,所有的新居民都处在库里亚之外,构成了被剥夺了一切公权的平民。而革命是原因就在于平民和“公民”(本来的罗马人民的组成部分)之间的斗争。罗马在王政被废除之前,血缘氏族制度就已经被废除了,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

    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

    。公共权力体现在服兵役的公民身上,它不仅被用来反对奴隶,而且被用来反对不许服兵役的不许有武装的所谓无产者。但是在罗马末期,大地主和大货币所有者逐渐兼并因兵役而破产的农民的一切地产,并使用奴隶耕地,间接导致了罗马的衰落,为蛮族入侵打开了门户。

    德意志的蛮族在罗马统治时期已经处于氏族阶段,但是之后的民族大迁徙和接管旧有罗马地区的过程,导致日耳曼蛮族的氏族逐渐解体,并直接在罗马的基础上建立起国家和新的封建制度,“军事首长”的权力转变为“王权”的时机来到了,蛮族的国家最终以采邑制度好保护关系进一步发展为封建制度而告终。

    民族大迁徙

    综合来看,历史的发展阶段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眼中可以大致这样划分: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

    ,以游牧部落从其余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为代表,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并且必然地带来了

    奴隶制

    ,社会迎来第一次大分裂: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

    第二次社会大分工

    ,以手工业和农业分离为代表,奴隶制成为社会制度的根本组成部分,社会又迎来新的阶级划分:穷人和富人,社会逐渐向完全的

    私有财产

    过渡,

    个体家庭

    开始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

    第三次社会大分工

    产生于文明时代,代表是

    城市和乡村的对立

    以及

    商人

    ——不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的出现。随着商人阶级的诞生,出现了金属货币即铸币,随着金属货币就出现了非生产者即统治生产者及其生产的新手段。在第三次社会大分工阶段,氏族逐渐被破坏,甚至将被取代,

    社会日益分裂

    为两大对立阶级:自由民和奴隶、富人和穷人,阶级之间彼此进行着无止境的冲突和斗争,为了压制这种冲突,使之不至于毁灭社会,氏族的替代品——

    国家

    出现了。

    按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在这个阶段,社会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但同时社会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

    阶级

    不致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一种

    凌驾

    于社会至上的力量来

    缓和冲突

    ,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

    异化

    的力量,就是

    国家

    国家有几个特征:首先是

    按地区划分国民

    ,即所谓“地缘性”;其次是

    公共权力的设立

    ,为了维持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捐税,乃至公债。不过,国家并不是永恒的,既然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而阶级在未来是会消失的,因此国家也会

    不可避免的消失

    ,“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法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

    放到古物陈列馆

    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

    无论如何,不管这些结论或者论断是否过时,有些内容对于我们还是有所教益的,“凡对统治阶级是好的,对整个社会也应该是好的,因为统治阶级把自己

    和整个社会等同起来了

    。所以文明时代越是向前发展,

    它就越是不得不给它所必然产生的种种坏事披上爱的外衣

    ,不得不粉饰它们,或者否认它们——一句话,即实行流俗的

    伪善

    ,这种伪善,无论在较早的那些社会形式下还是在文明时代初期阶段都是没有的,并且最后在下述说法中达到了极点:剥削阶级对被剥削阶级进行剥削,完全是为了被剥削阶级本身的利益;如果被剥削阶级不懂得这一点,甚至想要造反,

    那就是对行善的人即对剥削者一种最卑劣的忘恩负义行为

    。”

  • 逻辑梳理 干货笔记 |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大胡子先哲们的答疑

    作者:亲爱的倩儿 发布时间:2021-05-29 14:07:37

    200年后的今天,在这个依旧一团糟的世界,读到这些文字,仍然热泪盈眶。关于个人,关于家庭,关于财富,关于社会,种种现实的不满与对于未来曙光的希冀... 或许,都可以坐下来,与大胡子的先哲们谈一谈。

    一、物质生产与人的生产
    (一)两种生产

    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

    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须得工具的生产(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

    ;另一方面是

    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

    (二)两种生产的制约

    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

    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

    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人自身的生产对社会制度的支配作用就越来越小,而各种新的社会关系对社会制度的支配作用就日益明显。无论在原始社会还是阶级社会,

    物质生产都始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二、家庭的起源和发展过程

    人类从原始杂乱性关系向第一种家庭形式——血缘家庭过渡的主要动因,是原始时代生产力的发展;

    家庭就是为适应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方式变化的需要而产生的

    。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专偶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在对偶婚制和专偶制之间,插入了男子对女奴隶的统治和多妻制。这种顺序中所表现的进步,其特征就在于,

    妇女越来越被剥夺了群婚的性的自由,而男性却没有被剥夺

    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制下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同时发生的。个体婚制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进步,但同时它同奴隶制和私有制一起,却开辟了一个一直继续到今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相对的退步,因为在这种进步中,一些人的幸福和发展是通过另一些人的痛苦和受压抑而实现的。

    (一)蒙昧时代——群婚制

    在一切形式的群婚家庭中,谁是某一个孩子的父亲是不确定的,但谁是孩子的母亲则是确定的。

    只要存在着群婚,那么世系就只能从母亲方面来确定,因此,也只承认女系

    1、血缘家庭

    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相互的性关系

    。这是家庭的第一个阶段。婚姻集团是按照辈分来划分的:在家庭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

    2、普那路亚家庭

    排除了姊妹和兄弟之间相互的性关系

    。它的主要特征是一定的家庭范围内相互的共夫和共妻,不过,妻子的兄弟(起初是同胞的,以后更及于血统较远的)被排除在这个家庭范围以外,另一方面也把丈夫的姊妹除外。

    一切兄弟和姊妹间,甚至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间的性关系的禁规一经确立,即组成一个确定的、彼此不能结婚的女系血缘亲属集团(氏族)。氏族制度,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从普那路亚家庭中直接发生的。

    (二)野蛮时代——对偶制

    进一步缩小最初包括整个部落并在内部盛行两性共同婚姻的范围。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还不能称为爱妻),而他对于这个女子来说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最主要的丈夫。婚姻关系是很容易由任何一方解除的,而子女像以前一样仍然只属于母亲。

    这种对偶制家庭,本身还很脆弱,很不稳定,不能使人需要有或者只是希望有自己的家户经济,因此它根本没有使早期传下来的共产制家户经济解体。而共产制家户经济意味着妇女在家内的统治,正如在不能确认生身父亲的条件下只承认生身母亲意味着对妇女即母亲的高度尊敬一样。

    随着牲畜繁殖、金属加工、纺织以及田野耕作,开发出前所未有的财富的来源,并创造了全新的社会关系。这些财富,一旦转归家庭私有并且迅速增加起来,就给了以对偶婚和母权制氏族为基础的社会一个强有力的打击。按照当时家庭内的分工,丈夫的责任是获得食物和为此所必需的劳动工具,从而,他取得了劳动工具、家畜等的所有权。随着财富的增加,财富便一方面使丈夫在家庭中占据比妻子更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又产生了利用这个增强了的地位来废除传统的继承制度使之有利于子女的原动力。

    母权制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单纯的生孩子的工具了。

    这样确立的男子独裁的第一个结果,表现在这时发生的家长制家庭这一中间形式上。这个形式的主要特点不是多妻制(多妻制只是富人和显贵人物的特权),而是若干数目的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在家长的父权之下组成一个家庭。

    Familia这个词,起初并不表示现代庸人的那种由脉脉温情同家庭龃龉组合起来的理想;在罗马人那里,它起初甚至不是指夫妻及其子女,而只是指奴隶。

    Famulus的意思是一个家庭奴隶,而familia则是指属于一个人的全体奴隶。

    现代家庭在萌芽时,不仅包含着奴隶制(servitus),而且也包含着农奴制,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同田野耕作的劳役有关的。它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在社会及其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立。

    (三)文明时代——对偶制
    1、(对妇女的)专偶制

    专偶制的产生是由于大量财富集中于一人之手,也就是男子之手。它是

    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上

    的,其明显的目的就是生育有着确凿无疑的生父的子女;而确定这种生父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为此,就需要妻子方面的专偶制,而不是丈夫方面的专偶制,所以这种妻子方面的专偶制根本不妨碍丈夫的公开的或秘密的多偶制。它成了

    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专偶制

    专偶制是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交替的时期从对偶制家庭中产生的;它的最后胜利乃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群婚制传给文明时代的遗产是两重的,正如文明时代所产生的一切都是两重的、双面的、分裂为二的、对立的一样:

    一方面是专偶制,另一方面则是淫游制以及它的最极端的形式——卖淫。妻子和普通娼妓的不同之处,只在于她不是像雇佣女工做计件工作那样出租自己的身体,而是把身体一次永远出卖为奴隶。

    现代各文明国家的法律体系越来越承认,第一,为了使婚姻有效,它必须是一种自愿缔结的契约;第二,在结婚同居期间,双方在相互关系上必须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只要法律在字面上规定双方平等,这个契约就算是自愿缔结。至于法律幕后的现实生活发生了什么事,这种自愿是怎样造成的,法律和法学家都可以置之不问。

    我们从过去的社会关系中继承下来的两性的法律上的不平等,并不是妇女在经济上受压迫的原因,而是它的结果。在包括许多夫妇和他们的子女的古代共产制家户经济中,由妇女料理家务,正如由男子获得食物一样,都是一种公共的、为社会所必须得事业。随着家长制家庭,尤其是专偶制个体家庭的产生,情况就改变了。料理家务失去了它的公共的性质。它与社会不再相干了。它变成了一种私人的服务;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只有现代的大工业,才又给妇女——只是给无产阶级的妇女——开辟了参加社会生产的途径。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仍然履行自己对家庭中的私人的服务的义务,那么她们就仍然被排除于公共的生产之外,而不能有什么收入了;如果她们愿意参加公共的事业而有独立的收入,那么就难以履行家庭中的义务。

    现代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务奴隶制之上,而现代社会则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而构成的一个总体。

    2、真正的专偶制

    在现代家庭中丈夫对妻子的统治的独特性质,以及确立双方的真正社会平等的必要性和方法,只有当双方在法律上完全平等的时候,才会充分表现出来。那时就可以看出,

    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而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消除个体家庭作为社会的经济单位的属性。

    随着生产资料转归公有,个体家庭就不再是社会的经济单位了。

    私人的家务变为社会的事业。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成为公共的事情

    ;社会同等地关怀一切儿童,无论是婚生的还是非婚生的。在这里没有任何财产,而专偶制和男子的统治原是为了保存和继承财产而建立的;因此,在这里也就没有建立男子统治的任何推动力。妇女为金钱而献身的必要性,也要消失了。卖淫将要消失,而

    专偶制不仅不会灭亡,而且最后对于男子也将成为现实

    ❤️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附加的经济考虑消除之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这一代男子一生中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利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这一代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外,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

    三、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与消亡趋势

    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

    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产生了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心得生产力的必然结果。

    私有制本身就是这样产生的。

    (一)原始公有制度

    在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条件下,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的原始氏族公社制度是一种原始公有制度,它曾在人类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期。

    氏族制度的伟大,但同时也是它的局限,就在于这里没有统治和奴役存在的余地。

    分工是纯粹自然产生的;它只存在于两性之间。男子作战、打猎、捕鱼,获取食物的原料,并制作为此所必须得工具。妇女管家,制备衣食——做饭、纺织、缝纫。男女分别是自己活动领域的主人:男子是森林中的主人,妇女是家里的主人。男女分别是自己所制造的和所使用的工具的所有者:男子是武器、渔猎用具的所有者,妇女是家内用具的所有者。所以,

    在这里,而且也只有在这里,才真正存在着文明社会的法学家和经济学家所捏造的“自己劳动所得财产”

    (二)私有制的产生
    1、第一次社会大分工

    到了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即

    农业和畜牧业的分离

    。这次分工扩大了产品交换的范围,推动了生产工具的改进,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不仅出现了剩余产品,而且出现了牲畜和土地逐渐由公有向私有转化的现象,使得吸收新的劳动力成了普遍的需要,于是一批又一批战俘变成了奴隶。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在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从而使财富增加并且使生产领域扩大的同时,在既定的总的历史条件下,必然地带来了奴隶制。从第一社会大分工中,也就产生了第一社会大分裂,

    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

    2、第二次社会大分工

    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即

    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

    。生产的不断增长以及随之而来的劳动生产率的不断增长,提高了人的劳动力的价值;在前一阶段上刚刚产生并且是零散现象的奴隶制,现在成为社会制度的一个根本的组成部分;奴隶们不再是简单的助手了;他们被成批地赶到田野和工场去劳动。

    除了自由民和奴隶的差别以外,又

    出现了富人和穷人的差别

    ——随着新的分工,社会又有了新的阶级划分。各个家庭家长之间的财产差别,炸毁了各地迄今一直保存着的旧的共产制家庭公社;同时也炸毁了为这种公社而实行的土地的共同耕作。耕地起初是暂时地,后来便永久地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它向完全的私有财产的过渡,是逐渐进行的,是与对偶婚制向专偶婚制的过渡平行发生的。

    个体家庭开始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了

    3、第三次社会大分工

    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即

    商业和其他产业的分离

    。它所特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在这个阶段上,分工、由分工而产生的个人之间的交换,以及把这两者结合起来的商品生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完全改变了先前的整个社会。

    先前的一切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在本质上是共同的生产,同样,消费也是在较大或较小的共产制共同体内部直接分配产品。但是,分工慢慢地侵入了这种生产过程。它破坏了生产和占有的共同性,

    它使个人占有成为占优势的规则,从而产生了个人之间的交换。这时,用不了多久就又发现一个伟大的“真理”:人也可以成为商品;如果把人变成奴隶,人力也是可以交换和消费的。

    人们刚刚开始交换,他们本身也就被交换起来了。主动态变成了被动态,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

    古代世界的奴隶制、中世纪的农奴制和近代的雇佣劳动制,这就是文明时代的三大时期所特有的三大奴役形式;公开的而近来是隐蔽的奴隶制始终伴随着文明时代。

    (三)私有制的消亡

    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

    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

    对一些人是好事,对另一些人必然是坏事,一个阶级的任何新的解放,必然是对另一个阶级的新的压迫。

    私有制和阶级都是历史的范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被压迫阶级斗争的节节胜利,不合理的私有制社会终将被共产主义社会所代替。同时,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他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

    四、国家的起源、本质和消亡的历史必然性
    (一)国家的起源

    国家,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兴起。

    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

    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

    ,并允许公民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实现他们的公共权力和义务。第二个不同点,是

    公共权力的设立

    ,这种公共权力已经不再直接就是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了。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设施。此外,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

    公民缴纳费用——捐税

    。随着文明时代的向前进展,甚至捐税也不够了;国家就发行票据,借债,即发行公债。

    官吏既然掌握着公共权力和征税权,他们就作为社会机关而凌驾于社会之上。从前人们对于氏族制度的机关的那种自由的、自愿的尊敬,即使他们能够获得,也不能使他们满足了;他们作为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的代表,必须用特别的法律来取得尊敬,凭借这种法律,他们享有了特殊神圣和不可侵犯的地位。

    (二)国家的本质

    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

    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由于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

    国家绝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确切地说,

    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

    ;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武威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

    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三)国家的消亡

    既然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那么,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

    最后的话

    自从进入文明时代以来,财富的增长是如此巨大,它的形式是如此繁多,它的用途是如此广泛,为了所有者的利益而对它进行的管理又是如此巧妙,以致

    这种财富对人民来说已经变成了一种无法控制的力量。人类的智慧在自己的创造物面前感到迷惘而不知所措了。

    然而,❤️

    只要进步仍将是未来的规律,像它过去那样,那么单纯追求财富就不是人类的最终命运了。自从文明时代开始以来所经过的时间,只是人类已经经历过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只是人类将要经历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

    社会的瓦解,即将成为以财富为唯一的最终目的的那个历程的终结,因为这一历程中包含着自我毁灭的因素。

    管理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教育的普及

    ,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地向这个阶段努力。❤️

    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

    ——摩尔根

    干货笔记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精粹九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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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常***翠: ( 2024-12-23 14:51:32 )

    哈哈哈哈哈哈

  • 网友 师***怀: ( 2025-01-05 00:34:10 )

    好是好,要是能免费下就好了

  • 网友 蓬***之: ( 2025-01-07 11:32:29 )

    好棒good

  • 网友 龚***湄: ( 2024-12-10 03:44:35 )

    差评,居然要收费!!!

  • 网友 曾***文: ( 2024-12-21 19:36:50 )

    五星好评哦

  • 网友 曾***玉: ( 2025-01-04 07: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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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菱***兰: ( 2025-01-04 06:4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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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温***欣: ( 2024-12-26 01: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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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潘***丽: ( 2024-12-20 04: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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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焦***山: ( 2024-12-14 03:2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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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堵***格: ( 2024-12-24 13:46:28 )

    OK,还可以

  • 网友 丁***菱: ( 2024-12-29 00:20:54 )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 网友 沈***松: ( 2024-12-11 02:38:27 )

    挺好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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