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 在线下载 pdf mobi 2025 epub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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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509311615
  • 作者:暂无作者
  • 出版社:暂无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08-11
  • 页数:暂无页数
  • 价格:2.60
  • 纸张:胶版纸
  • 装帧:平装
  • 开本:大32开
  • 语言:未知
  • 丛书:暂无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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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5-01-09 23:33:33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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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时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法制办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修订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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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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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第二十六条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时条例

  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第六条 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第八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第十条 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

  第十一条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十二条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十四条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第十五条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

  第十六条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消费税,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国务院关于征收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第七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第八条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九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条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第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十三条 营业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四条 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十五条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



原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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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短评:

  • 作者:晓来霜林 发布时间:2023-12-15 21:37:45

    原来我的钱都花在这了…

  • 作者:就不 发布时间:2024-03-05 18:02:11

    感觉不准,没啥意思

  • 作者:nemo婆婆 发布时间:2023-02-12 15:44:54

    不推荐的书。

  • 作者:避难所_ 发布时间:2022-03-03 22:47:57

    很有用很有用很有用

    写文的看看这本也很有用

    学文学看看这本也很有用

  • 作者:冀翼 发布时间:2011-03-18 20:02:31

    读完了才真正开始。

  • 作者:若 即 若 离 发布时间:2017-03-14 12:47:53

    肾阳虚 有些苦恼


深度书评:

  • 总结及工具

    作者:Top♛Ace 发布时间:2012-08-17 00:59:09

    一、要事优先;

    二、具象化(可视化)思考;

    三、将工作分级,交替转移注意力;

    四、做事专心,抵制外界干扰(尤其电子干扰);

    五、信息不全时不做思考;

    六、思考和记忆时与大脑中的长期记忆连接;

    七、简单化、符号化、模式(块)化思考;【补充:结构化!】

    八、强迫兴奋对大脑有害;

    九、利用下意识做机械的事;

    十、用语言将要做的事描述出来;

    十一、利用压力、警觉等心理激励,控制倒U曲线;

    十二、保持心流;

    对应工具:

    一、三、十:Omni Focus、Google Calendar、Reminder、Chronories;

    二、七:白板、纸笔、Noteshelf、UVE、mind manager(尤其针对结构化)、PPT;

    四:RescueTime、Evernote悦读;

    五:Getpocket、Evernote、Reeder、MobileRSS、微博保存、iCloud、Dropbox、Skydrive、ifttt(订阅和同步工具,充分利用多终端);

    六、十一、十二:工具较少,最主要是保持这方面意识,以及长期训练,形成习惯;

    八:MacBreakZ;

    PS:

    一条普遍却脑残的行为路径:首先是五(例如男谈政治,女谈社会新闻八卦),这些违背一,可能只是非四的产物,然后像七、九一样发挥,过程中嗨到十二,结果是八。所以首先要在既不专业也不重要的事上打住

  • 茶说(划重点)

    作者:沉默默 发布时间:2019-01-26 18:49:08

    冈仓天心(1863——1913年)日本明治时期美学家、思想家。

    第一章 人情隐于碗

    东西方之间文化、思想、茶道之差异。小小的茶碗中会有何波澜?然则细细思之,人生的欢愉如碗一般微小,以至于泪水会轻易满溢,而我们的无穷渴求又会在不经意间将其吸干。只此一念,我们便不必自责于在茶碗上大做文章了。

    15世纪的日本,把饮茶尊崇为一种唯美的信仰——茶道。

    茶道的缘起:

    即便是凡尘中的庸碌俗物,也潜藏着美,对这种美的崇拜,就是茶道勃兴的缘起。

    茶道的本质:

    对“残缺美”的崇拜,是我们在不可能完美的生命中,寻求某种完美可能的温柔尝试。

    茶道影响日本的家居习俗、服饰饮食、陶瓷、绘画、文学、武士道等等。

    “无有茶气”与“茶气过剩”。

    在日本人的观念里,若有人无法领会亦庄亦谐、祸福相依的人生意味,会被认为是“无有茶气”。反之,对人世间的疾苦视若无睹,肆意妄为、放浪形骸者,便被称为“茶气过剩”。

    野蛮之邦与文明国家。

    当日本人沉浸在优雅平和的艺术之中,西方人却视之为野蛮之邦;当日本在战场上荼毒无辜生灵时,西方人又把日本归为文明国家。如果所谓的文明是基于战争所造成的血污凶光,那么我甘愿永远野蛮,我们愿意一直等待,等待着有朝一日艺术和信念得到应有的尊敬。

    1610年荷兰东印度公司首次把茶运到欧洲;1636年,茶进入法国;1638年,俄国出现茶的行迹;1650年英国迎来了茶。

    美国独立战争的爆发导火线:

    1773年波士顿倾茶事件。1773年英国国会颁布《茶税法》,北美十三州不堪忍受英国对茶课以重税,将一整船茶叶倾入波士顿湾。

    查尔斯·兰姆:“据我所知,行善不欲为人知,却又不经意为人知,其喜乐之甚也。”同茶道,茶道之美隐而不显,非经发掘无法体会,虽怯于表露,却又满含暗示。

    第二章 茶之诸流派

    明代李日华在 《紫桃轩杂缀》 曾叹人生有三大无可奈何之憾事:“天下有好弟子为庸师教坏,有好山水为俗子装点坏,有好茶为凡者焙坏。”

    茶树原产于中国南方,也称“荼”(tu)、、“蔎”(she)、“荈”(chuan)、“茗”(ming)、“檟”(jia)等,有解乏、提神、强心、明目等功效。

    一、茶发展的三个阶段

    (一)煎茶(Boiled Tea)——唐代:煎煮的团茶

    唐代的饮茶方法还相当原始——将茶叶蒸熟后用臼盛研碾成团,和以米、姜、盐、橘皮、香料、牛乳等一起煮,有时甚至会加些葱,做成团饼。

    陆羽《茶经》

    8世纪中叶,茶道鼻祖、茶圣陆羽出现,《茶经》中陆羽创立了茶道,在茶事中感悟存在于世间万物的和谐和秩序。

    《茶经》是世界上现存最早、最完整、最全面介绍茶的第一部茶学专著,被誉为茶叶百科全书,全书分为上、中、下三卷,十章。

    一之源:考证茶的起源和性状。

    二之具:记载采制茶工具。

    三之造:记述茶叶种类和采制方法。

    四之器:记载煮茶、饮茶的器皿。

    五之煮:记载烹茶法及水质品味。烹茶“用山水上,江水中,井水下”,用水亦体现出天地人的思想。水的沸腾分三个阶段:“其沸,如鱼目,微有声,为一沸;缘边如涌泉连珠,为而沸;腾波鼓浪为三沸。”

    六之饮:记载饮茶风俗和品茶法。

    七之事:汇集有关茶叶的掌故及药效。

    八之出:列举茶叶产地及所产茶叶的优劣。

    九之略:指茶器的使用可因条件而异,不必拘泥。

    十之图:指将采茶、加工、饮茶的全过程绘在绢素上,悬于茶室,使得品茶时可以亲眼领略茶经之始终。

    唐代卢仝《七碗茶歌》

    一碗喉吻润, 二碗破孤闷。

    三碗搜枯肠, 惟有文字五千卷。

    四碗发轻汗, 平生不平事,尽向毛孔散。

    五碗肌骨清, 六碗通仙灵。

    七碗吃不得也, 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

    蓬莱山, 在何处? 玉川子乘此清风欲归去。

    (二)抹茶(Whipped Tea)——宋代:搅拌的抹茶

    宋徽宗赵佶《大观茶论》。

    宋代先将茶叶放在小石墨中碾为细粉,再将沸水冲入,继而用精致的竹制茶筅(xi)击拂。

    宋代理学认为并非天道需要世间万物反映出来,而是表现世界的一切本就蕴含天道,此生便是涅槃。万物在变、唯变不变的道家思想浸透了宋人的思维,其行为过程更加引人入胜——真正有意义的不是“完成”,而是趋向完成的这个过程。如此,直面自然,物我之间便交融无碍,生活的艺术又增添了新的意义,茶也就不再只是诗意风流,而成为个性的释放。

    (三)泡茶(Steeped Tea)——明代:沏泡的叶茶

    明代的饮茶方法是将茶叶房子碗或杯中用沸水沏之,而流行于宋代的抹茶之法已经失传。

    13世纪,蒙古征服整个中国,元朝统治下,宋代辉煌的文化被毁灭殆尽,茶文化也被迫中断。西方诸国之所以不知古老的饮茶方式,原因在于他们直到明代末期才于茶有了亲密接触。

    二、日本茶道发展

    公元729年,圣武天皇在奈良王宫赐茶百僧。茶叶由遣唐使从中国带回。

    公元801年,最澄(cheng)禅师将从中国携手来的茶种植于比叡山,茶园大量出现。

    1191年,荣西禅师将宋茶引入日本,并在三地栽种成功,宇治茶园。南宗禅学的传播,宋朝的茶仪和茶学理念风行日本。

    15世纪,在足利义政将军的大力倡导下,日本茶道脱离佛教,正式确立了专属世俗风情的一套仪礼,至此日本茶道正式问世。抹茶是代表日本文化的茶中之茶。

    茶已然超出了饮品的概念,体现出形而上的精神内涵,进而成为一种生活艺术的信仰。茶,是一种对纯粹和优雅的崇拜,是由主客协力创造世间无上幸福的神圣仪式。在寂寞的人生荒野中,茶室犹如一片绿洲,让疲倦的人生旅人在此相聚,共饮艺术鉴赏的甘泉。茶仪是以茶、花、画交织而成的即兴剧目。不能有杂色影响茶室的色彩基调,不能有噪声扰乱事物的律动,不能有多余的动物妨碍感官的和谐,不能有冗言破坏物我合一······一举一动务必单纯而自然——这就是茶仪的目的。不可思议的是,通常情况下这些目的都会实现。

    茶道就是道家思想的化身。

    第三章 道家与禅宗

    一、道家

    “道”:路径、道路、绝对、法则、自然、至理、模式。

    老子(公元前5世纪)阐释:“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通道”(passage)

    “下士闻道,大笑之。弗笑,不足以为道。”

    “道”是宇宙变化的精神——生生不息,循环往复。

    “道”就像道家所崇敬的龙一样伸缩自如,又如浮云般卷舒不定。

    “道”是万物变化的过程。

    “道”就是万物之本质,它的绝对即是相对。

    道家与儒家。

    道家与“禅”一样,代表的是中国南方士大夫阶层的个人主义倾向,这与儒家为代表的中国北方的集团主义有着本质的不同。道家的理想主义精神与同时代北方这人注重伦理与现实的实用主义泾渭分明。

    老子和庄子是中国南方人,是新学说的伟大倡导者。孔子及其门人弟子则致力于维护祖宗礼法。不知晓儒家学说就无法真正理解道家学说,反之亦然。

    道家的“绝对”即是“相对”,在伦理道德上,道家对礼法和道理规范嗤之以鼻,因为在他们看来,善恶对错都是相对的概念。赋予它们定义的同时便有了限制,“固定”和“恒常”意味着不再发生变化。屈原说:“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道德规范的产生来自于以往社会的需要,然而,社会难倒一直保持不变吗?

    对亚洲人的生活而言,道家的主要贡献还是在美学领域。中国的历史学家常把道家成为“处世之术”,因为道家关注的是当下,即我们自身。唯有在我们的自身之中,神性与自然才能交融,过去与未来才被隔开。“现在”是运动着的“无穷”,是“相对”自然而成的领域。而“相对”必然寻求“调整”,而“调整”就是“艺术”。人生的艺术就在于随着周遭环境而不断调整。道家对着尘世间的一切都坦然接受,并在烦忧苦闷中试图寻找美之所在,这一点与儒家、与佛家都有所不同。“三人尝醋”。道家主张,如果使人都能保持物我的和谐,那么人生便能更加喜乐。万物之间保持着均衡状态,在任由他人自在的同时不丧失自己的立场。

    物真正的本质乃是存在于“无”之中,房子的本质在于其空间。“虚”无所不包,故无所不能,只有在“无”之中,运动才有可能。唯有自身保持“无”的状态,虚怀若谷,其他事物才能自由地进入这空虚之中。整体永远能够支配部分。

    掌握生命艺术精髓的人便是道家所谓的“真人”。于真人而言,出生即入梦境,至死方领悟梦之真实。他隐姓埋名,收敛锋芒。“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对他而言,人生三宝就是“慈”、“俭”、“不敢为天下先”。

    二、禅宗

    禅宗与道家殊途同归。

    禅宗主张通过精进的静虑来大道自性了解的极致,而静虑正式佛陀悟道的六波罗蜜(六种达到彼岸的方法: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之一。

    释迦牟尼强调精进的重要性,并传授给弟子迦叶。

    禅宗初祖迦叶又把此奥义传给阿难陀。

    阿难陀再顺次相传,直到传到第二十八代祖师菩提达摩。

    6世纪前半叶,菩提达摩从印度来到中国北方,成为中国禅宗始祖。

    现今我们熟知的禅宗教义是中国禅宗南宗的开山祖师六祖慧能所传下来的。

    慧能死后不久,马祖大师将禅宗世俗化了,禅宗由此也渗入到了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

    马祖的弟子百丈开创了禅宗丛林,并制订了禅林清规。

    《道德经》中提及精神集中的重要性,也述及了适当调节气息的必要,这些也正是坐禅的必要条件。

    禅宗崇尚“相对性”。只有贯通彼此对立的谅解才能体悟真理。极力主张个性主义,若不关乎我们的精神活动,世事别无真实。

    禅宗思想常常与正统佛教戒律产生冲突,甚至就像道家与儒家的对立一样。

    对禅宗提倡的先验的顿悟而言,语言和文字反而是一种障碍。佛典即使再权威,也不过是作者个人思考的注释。禅门弟子所追求的是与事物的本质精神作直接的交流,所以,外在种种附属物都是通往真理的阻碍。正是这种崇尚“玄”的精神,相较于其他佛教流派喜爱工笔彩绘,禅宗更偏好水墨素描。一些禅师致力于从内在的自我,而不是从雕像和符号中寻求佛性的存在,甚至不惜禁止对佛像的崇拜。

    禅对东方思想的特殊贡献在于,它使得今生和后世都被同等地重视。禅宗主张,在万物犬牙交错的巨大关系网中,无大小之别,无贵贱之分,即使一个小小的原子也拥有同整个宇宙一样的可能性。追求完美之人需从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发现那由内在映射出的光芒。禅林的组织体系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除了主持之外,所有的僧人都必须分担全寺上下的杂物,不过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新入门的弟子分到的是轻活,而那些德高望重的僧人却从事最为下贱的工作。每天从事这些劳动是禅修的一部分,每一个琐细的环节都力求尽善尽美。如此一来,在庭院除草、庖厨切菜、烹茶斟茶的过程中,许多重要的禅学论题也就此地展开了。

    这种于琐碎中见伟大禅理的思想,便是茶道精神之所在。

    道家奠定了这种审美理念的基础,禅学则将其付诸实践。

    第四章 茶室

    茶室(数寄屋)是一间小草屋,也称“喜爱之所”、“虚空之所”、“参差之所”、“空虚之屋”、“不全之屋”。

    第一间独立的茶室是由千宗易(田中与四郎、千宗易、千利休)创建的。16世纪,千利休在丰臣秀吉的支持下,创立了茶道仪轨,并使之趋于完善。

    茶室的面积由15世纪的茶道大师武野绍鸥所制定的,四叠半(7.29㎡)榻榻米的大小。大小依据《维摩诘经》中的一节经文,维摩诘就是在一间四叠半大小的房间内迎接文殊菩萨和佛陀的八万四千名弟子的。

    围所:

    非独立于整体房屋之外组成的茶室。

    数寄屋:

    作为独立建筑的茶室,则是由茶室本身、水屋、待合和露地组成。

    茶室的简朴和纯粹完全是因为模仿禅院。与其他佛教宗派不同,禅宗寺院的唯一用途就是作为僧人的居所。佛堂并不是供人参拜和祈祷的地方,反而更像僧人们冥想和论经的教室。

    像利休那样追求静寂的茶人便主张露地的修建秘诀在于这首古歌:“四顾海浦,无花无叶,深秋薄暮,独立一舍。”

    茶人最首要的基本功就是拥有打扫、清理、洗刷等相关知识,并掌握其要领,因为清洁和打扫也是一门艺术。

    “喜好之所”

    预示着茶室是一个满足个人艺术需求的建筑物。茶室是因茶人而建,绝非先有茶室后有茶人。个人主义色彩浓厚的禅宗思想在15世纪占据了主导地位,并通过与茶室的关联,给日本旧有的的艺术观念注入了更深邃的意味。茶室须依个人特定的趣味建造,体现出一项最重要的艺术原则:只有在真实面对同时代的生活时,艺术才能充分展现其价值。

    “虚空之所”

    除了带有道家“空纳万物”的思想外,还关联到茶室装饰须不断变化这一概念。茶室是绝对的“虚空”,其中的摆设只为满足暂时美感需求。

    “参差之所”

    表明了茶室装饰的另外一面。西方批评家常常论及日本艺术品欠缺均奇对称之美,但这种参差之感恰是日本禅宗受中国道家思想影响所致。道家与禅宗认为追求完美的过程更胜于追求完美本身,真正的美只能通过在精神上完善那些不完美的事物才能寻得,生命和艺术的蓬勃生命力正是源于其具有继续发展的可能性。

    茶室的布置绝对要避免重复。各种装饰物品都要经过精挑细选,保证在色彩和样式上绝对没有重复。茶室的简朴和超凡脱俗使之成为远离外界纷扰的桃源,唯有此处可以让人安宁地沉醉于美的享受中。

    第五章 艺术鉴赏

    以“伯牙训琴”为例揭示艺术鉴赏的奥秘。能够与其他心灵交融的同情心,是美术鉴赏所必须的能力,并根植于互谦互让之精神。

    身为大名的一代茶道宗师小堀远州给我留下了如下隽语:”观画如拜王侯。”如欲真正理解一件杰作,则必须躬身屈膝拜倒在它的面前,屏息倾听它细微的低语。大师们宗师能够奉献佳肴,而我们中仍有人饥肠辘辘,这就是自己缺乏鉴赏力,不懂品尝的缘故。

    大师之所以不朽,是因其爱恋与忧惧在我们的内心反复激荡。大师真正吸引我们的,是其精神而非双手,是人性而非技巧。大师们的互换越是直指人心,我们在内心的回响便越深沉。

    对艺术而言,没有什么比精神上的水乳交融更为神圣的了。在与艺术品相会的那一刻,欣赏者超脱了自身的境界——他本人既存在亦存在了。他瞥见了灵光一现的“无限”,奈何不能言语的眼睛表达不出内心的喜悦。他的精神从物质的桎梏中解脱,随着万物的律动而起舞。这就是艺术近乎宗教,使人高贵纯洁的原因所在,也正是这些杰作之所以神圣的原因。古代的日本人对伟大艺术家的作品怀有崇高的敬意。茶人们画着宗教般的虔诚之心护守其秘藏的作品,往往要依次打开几重箱子的封锁才能一窥圣境——那裹藏在丝绢之内的宝物。这样的宝物轻易不向外人展示,唯有特别受邀之人才可有幸一睹。

    “艺术的价值取决于我们所领受的程度。”如果不同种族对艺术的感受力普遍类同,那么艺术将成为普世皆宜的世界语。其实,我们有限的资质以及由传统和习俗所形塑的天性,再加上我们与生俱来的本能,限制了我们的艺术鉴赏能力。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那独一无二的个性限定了我们的理解力。另一方面,在从古至今的艺术品中,我们也只愿意选择那些符合自身审美需求的作品去欣赏。的确,修养的积累可以拓展、深化我们的艺术鉴赏能力,即便是对那些闻所未闻的艺术表达方式,我们都能够从中领会到美感。宇宙之大,但我们所见的终究都是我们自身的形象——我们特有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对事物的感知方式。茶人们,也只是基于各自的鉴赏能力来谨慎地收藏物品。

    以小堀远州为例,说明利休之伟大。“这不过是印证了我的凡俗,伟大如利休者,才有勇气去喜爱哪些只符合自己审美观的物件,而我却在不知不觉地迎合一般人的趣味。实际上,利休才是千里挑一的宗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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