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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3练 八年级 道德与法治 (下) 人教版RMJY 春雨教育·2019春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214191380
  • 作者:暂无作者
  • 出版社:暂无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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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价格: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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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5-01-09 23: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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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短评:

  • 作者:佑棠 发布时间:2020-02-22 11:32:05

    一本外国人写的关于汉语以及汉语学习经历的书~本书很多段子都很好笑,适合放松的时候看一看~

  • 作者:kayoko 发布时间:2019-10-28 02:04:26

    挺全面的,有specifier

  • 作者:EVAngel 发布时间:2021-01-23 16:32:28

    对我来说过于晦涩了,可能从第一本开始读会好一些

  • 作者:杜周 发布时间:2016-09-14 17:14:13

    三个错别字。

  • 作者:Mr Cioran 发布时间:2013-11-06 13:52:46

    还是没有思科自己的教材编得好

  • 作者:沛公 发布时间:2021-01-22 21:58:09

    速读的话看每章最后的小结就好了,完全囊括了各章的梗概。再加上一本管理史,在80%的场合吹牛B应该可以应付自如了。


深度书评:

  • 帅呆了,阿蒂克斯律师

    作者:无因 发布时间:2009-10-23 14:01:14

    怪人拉德利,出现在镇上绘声绘色的流言蜚语中,出现在三个孩子听了传闻后恐怖可笑的想像中,出现在莫迪小姐,阿蒂克斯律师平淡的只言片语中,出现在树洞里神秘小礼物中…书中绝大部分时间里他没有露面。于是乎,拉德利及那幢屋子愈发显得神秘可怕,虽然拉德利不出门的真相在莫迪和阿蒂克斯的言谈中已明说。可孩子们没法理解简单的事实。三个孩子始终想一探究竟。这条贯穿全书的副线,时隐时现,一头一尾遥相呼应,串起了众多的情节。大幕在三个天真孩童的好奇心中拉开,以六岁小女孩斯库特之眼,呈现出梅科姆小镇人们的日常生活,感受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时美国南方小镇保守,闭塞,压抑,死气沉沉的气氛。在小镇,白人高人一等,黑人备受歧视。故事就在这样的氛围中展开。

    白人律师•芬奇阿蒂克斯律师为黑人汤姆•鲁宾逊成为全书的主线,这在今天看来很平常的事,在三十年代的梅科姆小镇却掀起轩然大波。小镇的沉闷由此打破,看似平静的小镇生活变得暗流涌动,不同观点的碰撞在保守的梅科姆甚至酝酿出一起冲突。喝醉酒一伙暴徒准备夜袭监狱里的黑人汤姆。在阿蒂克斯与暴徒对峙形势危急之际,斯库斯用阿蒂克斯的平日做为唤醒了其中一位暴徒的良知,危机暂时化解。阿蒂克斯在法庭为汤姆辨护是全书的精华,堪称经典的辨护词可做为法学院学生的教材。阿蒂克斯的这段话“在这个国家时,有一种方式让一切人生来平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会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平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就是法庭。我们的法庭有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平等的。”简直就是对美国自由主义,人人生而平等的透彻,明晰解释。美国的民主一步步在开明,宽容,智慧的人们一点点努力下而得以落在实处,落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正因为美国基本精神的生根落地,所以才有今天首位黑人总统入主白宫。而在三十年代的美国南方小镇这样的人力量还很微弱,但他们一直存在,“他们相信公平原则不仅仅局限于白人,他们相信公平审判应适用于每一个人;他们看见黑人就会谦卑地想到,没有上帝的慈悲就没有自己。”阿蒂克斯律师就是这些少数人的代表,因为有爱,因为有理解,因为有宽容,无论对方的行为多么偏激,多么过份,阿蒂克斯总能做到理智地应对,还教导孩子换角度去理解坏人的行为逻辑。阿蒂克斯律师曾经帮助过坎宁安先生,对于坎宁安参加暴徒一伙的行为,律师让孩子们这样理解“他本质是好人,只是和我们其他人一样,有自已的盲点。”阿蒂克斯份量十足的辩护虽财犹荣,他离开法庭时旁听此案的所有黑人起立表达由衷敬意。

    书中几个配角,个个出彩。

    莫迪小姐,通情达理,阿蒂克斯律师的支持者,真正懂圣经的浸信会基督徒。她很明白,如果一个教徒仅从圣经的表面去理解教义,那圣经只会比酗酒者手中的酒瓶危害力更大。莫迪小姐的女性身份无法让她参加陪审团表达对律师的支持(那时亚拉巴马不允许女性参加陪审团),于是她用另外的方式来表示,比如用自制可口的甜食招待孩子们,用简洁似冰强硬的话语让长舌妇闭嘴,在孩子们对大人们的行为困惑不解时清楚睿智告拆他们原委…

    卡波妮,斯库特家的黑人保姆。阿蒂克斯坚持所有适合在饭桌上说的话,都不用避着卡波妮,包括谈到某个白人瞧不起黑人时。阿蒂克斯用这样的方式让卡波妮感到是家中的一员,对这个家很重要。卡波妮,确是按着自己的主意抚养两个从小失去母亲的孩子,让孩子从生活中学基本的做人常识。当斯库特对请到家里来吃饭的同学沃尔特在饭里浇了很多糖浆表示诧异时,卡波妮随即在厨房给了斯库特接人待物生动质朴的一课。不管是谁,只要踏进家门就是客人。对客人不能在饭桌上指出他异于己的吃饭方式,哪怕他要吃桌布,也随他便。卡波妮带两个孩子去黑人区教堂,遇到挑衅的质问为何带白人的孩子来黑人教堂时,卡波妮只有一句回答“难道不是同一个上帝吗?”

    杜博斯太太,一个保守偏执,无聊,寂寞,爱管闲事,对人极不友善,被病痛折磨以致吗啡成瘾的老太太。因为愚昧保守,她根本无法理解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的行为,因此她找一切机会谩骂律师一家,连两个小孩亦不放过。终于某天在杜博斯毛骨悚然侮蔑奇芬家族成员后,哥哥杰姆压制已久的愤怒火山般爆发,把杜博斯院内山茶花头全部打断。按我们惯常的想法,不会认为杰姆的做法有多么不妥,可阿蒂克斯却要求杰姆必须找杜老太太谈一谈。杰姆在给杜博斯为期一月每天两小时的念书过程中终于炼就了礼貌而冷漠地应对老太太时不时歇斯底里的挑衅。老太太死后,阿蒂克斯才说出一个小秘密,即使没有老太太让杰姆去念书的要求,阿蒂克斯亦会让儿子去念书给老太太听。只因老太太死前想戒掉吗啡,干干净净离开人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是阿蒂克斯敬重老太太的原因即使老太太至死都坚决反对律师为黑人辩护。

    汤姆的雇主林克•迪斯先生正直仗义,脾气火爆。发现家里黑人厨娘海伦(汤姆的遗孀)被白人无赖威胁欺负时,马上出手相助且好事做到底,至到威胁完全消除。

    泰勒法官,精通法律,心似明镜。让阿蒂克斯担任汤姆的律师是泰勒深有用意的指派。阿蒂克斯在法庭上平静陈词是对保守,偏见,愚昧无知的最好打击,对平等,宽容,诚实等基本常识最好的宣讲。“有些黑人撒谎,有些黑人不道德,有些黑人在女人面前不规矩——不管她们是黑种女人还是白种女人。但是,这种真相适用于人类所有的种族,而不仅仅是某个特殊的种族。在这个法庭里的人,没有人没撒过谎,没有人没做过不道德的事,没有一个男人会看女人时从来不带欲望。”

    在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后,杰姆终于想明白了怪人拉德利不出门的原因。终于怪人拉德利在故事的结尾露面,他救了孩子。

    阿蒂克斯是个完美的男人,是个称职的好爸爸。

    他始终用平等的口气和孩子说话,不隐瞒不躲避与孩子一起讨论对人对事的看法,始终和孩子强调如果想了解一个人,一定要站在他的角度去想一想。而且阿蒂克斯知行合一,更多的时候他用自己的行为影响着两个孩子及小镇上的人。

    这是本能让读者久久回味,掩卷长思的作品。书里写的事情离我们的生活很远,但书中对人性本质的描写及探讨却是永恒经典的。

  • 【轉】吳仰湘:皮錫瑞《經學通論》成書過程及初稿本述略

    作者:哲夫成城 发布时间:2023-02-08 15:01:47

    原文载于《新经学》

    作者簡介:吳仰湘,湖南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瀟湘學者”特聘教授。研究領域主要爲中國經學史、中國近代學術與思想史、湖湘文化史,致力於“皮錫瑞研究與著述整理”和“蔣百里思想研究”,在《中國社會科學》《歷史研究》《近代史研究》《文獻》《中國哲學史》《文史哲》《中國經學》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70多篇。

    《经学通论》光绪三十三年思贤书局本

    在清末新政中,因書院改制與科舉停廢,經學教育驟然陷入困境,“今學堂因功課繁多,往往偏重藝能,反輕聖教,經、史、國文,鐘點甚少,或且並無經學、國文”【1】。新式教育重藝輕道,已使經學課程名實難符,更有崇尚西學新知、宣揚革命排滿的激進派鄙弃經學,正如皮錫瑞所指摘:“近日邪說流行,乃謂中國欲圖富强,止應專用西學,五經四書,皆當付之一炬。辦學堂者,惑於其說,敢於輕蔑聖教,民立學堂,多無經學一門,即官立者,亦不過略存餼羊之遺。功課無多,大義茫昧,離經畔道,職此之由。”【2】長期從事經學教育的皮錫瑞,“思殫炳燭之明,用救燔經之禍”【3】,相繼撰成《經學歷史》和《經學通論》,爲新式學堂實施經學通識教育提供理想教材,並在民國以來產生廣泛影響,迄今仍爲經學入門必讀之書。

    本文主要根據皮錫瑞日記和《經學通論》初稿本,對《經學通論》成書過程試作還原,對初稿本面貌及其價值略作評析,冀能有助於深化皮錫瑞晚年經學思想的研究,增加對《經學通論》及晚清經學教育的理解。

    《經學通論》的撰、刊經過

    皮錫瑞在其日記中【4】,詳細記載著《經學通論》各卷撰擬、添改、刊刻的情況,爲後人復原全書生產過程提供了翔實資料。茲據皮錫瑞光緒乙巳、丙午、丁未各年日記,摘取其中緊要信息,分述如下【5】:

    (一)撰作初稿

    皮錫瑞在乙巳年(1905)十一月廿一日記載:“連日檢書籍,《經學提綱》一書似不難成,須先閱《皇清經解》《續經解》二書,擇取摘出,加以論斷,有暇即可錄出,特需鈔胥之費,而刊板費尤重。”次日又記“錄《經學提綱》一條”,從此開始撰寫新書,稱作《經學提綱》【6】。在十二月的日記中,他不斷記下“錄《易》”一條或二條,初八日又專門記載:“考《易》義,見阮福引《繫辭》四條,以《繫辭》爲卦辭、爻辭,後世所謂《繫辭》者乃其傳,孔門弟子所作。此說如得一真珠船,可爲子作卦辭、爻辭之證。《史記》自序引《繫辭》則《易大傳》,亦其證。”翌日又記“將《繫辭》一條錄出”,此即《易經通論》第七篇。十七日皮錫瑞高興地記載:“錄《易》二條,駁宋人先天之說甚暢,要非予一人之私言也。”這兩條即《易經通論》第十七、十八篇。十九日又說:“錄《易》二條,似略備矣。”二十七日再說:“錄《易》二條,大約此一經略具矣。”《易經通論》至此成稿,約計18篇。

    丙午年(1906)正月二十日,皮錫瑞明言“錄《經學通論·書》一條”,已將書名定作《經學通論》,並開始撰寫第二卷。此後他多次記載“錄一條”或“錄二條”,至二月初八日記“錄一條,《尚書》粗畢”,《書經通論》成稿,計有18篇。

    皮錫瑞接著在二月十一日記:“閱《詩古微》,頗有心得,改《史記》‘周道缺’爲‘商道’,未免強古人以就我。”所說見於《詩經通論》第八篇,可見他已著手編撰第三卷。他在三十日明言“錄《詩》學一條,以此經尤難明也”,《詩經通論》開篇即“論《詩》比他經尤難明,其難明者有八”。三月初四日又記:“錄《詩》四條,解《關雎》自謂有把握矣。”《詩經通論》第三至六篇均論及《關雎》,與此相符。至四月初八日記“錄《詩》一條,《詩》粗畢矣”,《詩經通論》成稿,共25篇左右。

    《春秋通論》始作於四月十三日,十八日特記“錄《春秋》二條,用《公羊》說,解以平正之詞”,顯示出對《公羊》學說的偏重。閏四月初二日又說:“錄《春秋論》。……《公羊》義有可疑者,如鄫季姬、單伯淫子叔姬、叔術妻嫂之類,皆不見於董子書,或後師附益之說也。”此處對《公羊傳》某些記載的疑惑,在《春秋通論》第三十八篇有所體現。至十一日“錄《春秋》一道,畢”,翌日又“補《春秋》一篇”,可知《春秋通論》已成,約計有20篇。

    皮錫瑞在閏四月廿一日記“改《詩論》一條”,緊接著說:“檢《西河集》閱之,其特識真可佩,而如士昏禮之舅姑迎婦,則誠如百詩所云私造典禮矣;廟制多一遷廟,亦未是。恨古人不見我,誠然。”此處對毛奇齡禮學的批評,部分見於《三禮通論》第三十八篇,可見他又在準備編撰新的一卷。隨後在廿八日記“錄《禮論》一條”,從此正式編撰《三禮通論》。皮錫瑞五月十七日還說:“錄《禮》二篇。覺心力不給,然此書不可不成,成此書後當靜養也。”可見頗耗心力,但仍堅持撰作。至六月十八日記“論《禮》粗畢”,《三禮通論》約成30篇。

    皮錫瑞從創擬《經學提綱》到撰成《五經通論》,前後不到八個月,可謂神速。其實當時他還要在湖南高等學堂、湖南中路師範學堂等處授課並編寫講義,無法將全副身心用於《經學通論》。如丙午年四月初五日記載:“到師範,講二小時。歸錄《詩》一條,未畢。燈下閱《揅經集》,說‘頌’字極是,而以《肆夏》爲詩,似非。”九月十六、廿七日又記:“錄講義二道,續《通論》二篇。”“錄《易》一道,二道未完。到高等,講二小時。”皮錫瑞日夜不懈、奮力撰述之勤苦情形,於此可見一斑。

    (二)添改、增補

    皮錫瑞在撰寫各卷初稿時,就不斷進行修改、補充。如丙午年正月十二日記“連日在轎中看《困學紀聞》,有可入《經說》者”,翌日“補入數條”,《易經通論》有4處引述《困學紀聞》,應即此次所補,此處“經說”實即數天後定名的《經學通論》。又如七月十二日“閱宋人經解,大都得失參半,亦有可補入《通論》者。……以鄭樵說補入《通論》”,此次所補可見於《書經通論》第二十九篇。

    對《經學通論》初稿,皮錫瑞最重要的修改有二:一是爲各篇添加題目,二是對各卷增補篇目。前者發端於陳慶年,據皮錫瑞四月十一日記載:“下午善如來,取《書論》閱之,云須立題目,加圈點,分段宜短,乃便人閱。段有可分,有不可分,惟題目可立耳。”五月十五日又記:“善餘還書來,以爲宜分段目,列標題,甚是;圈點仿西河,可不必。”【7】陳慶年所提建議中,皮錫瑞認爲“列標題”最合理,稍後即付諸行動,如五月十九日記:“錄《禮》一篇。爲《易》《書論》做題目,甚不易。”廿四、廿五日又記:“爲諸論添題目,未完。”“爲《詩》《書論》補題。”他在編撰《三禮通論》的同時,抽空對《易》《書》《詩》已成各篇費力補擬標題。對各卷內容的增補,則始於六月十八日,皮錫瑞當天記載:“論《禮》粗畢,補《易》二條。”完成《三禮通論》初稿後,立即補作《易經通論》二篇。此後他陸續撰文,對各卷大作增補,如八月初一日“續作《通論》一道”,十月十四日“補《書》一條”,廿九日“補《詩論》二道”,十二月十三日“補《禮論》二道”。據日記所載,增補工作集中在六月下旬至八月上旬、九月中旬至十二月下旬,各卷新增篇目,約計《易》7篇、《書》10篇、《詩》13篇、《春秋》11篇、《三禮》20篇,另僅載《論》《通論》而不能確知屬何經者14篇,共計75篇左右。

    以上《經學通論》初撰稿及續補稿合計,約有186篇,與刻本209篇相較,僅差23篇。皮錫瑞日記中對《經學通論》撰作情況的記載,可謂細緻入微。

    (三)謄抄、刊刻

    《經學通論》各卷陸續成稿後,皮錫瑞隨即請人謄錄,爲後續刊刻作準備。他在丙午年二月十六日記“校《易》一過”,二十日又記:“劉璞山來,以《易》一卷付之,使人鈔。”可知《易經通論》一經初校,就交付鈔胥。他在三月廿二日再記:“校所錄《經學通論》,其後半行書,更以《書論》付之,屬勿行草。”此《經學通論》實指《易經通論》,可見謄錄已畢,另將《書經通論》付抄。此後類似記載不斷,如四月初三日:“唐某又錄《書》義一卷來,付洋弍元,並《詩》義一卷使錄之。”六月十二日:“抄字人送《春秋》一卷來,字太不工,取洋乙元去,計尚須找半元。檢存款票銀有四百五十,尚不彀也。閱所鈔一卷,伊又攜《禮》一卷去。”可見除《春秋通論》未記付抄日期外,其它四卷書稿付抄、抄畢均有明確記錄。

    對於編撰新書,皮錫瑞起初憂心鈔錄費錢,刻貲更是不菲,但成稿甫及一半,主持湖南思賢書局的王先謙即慨允刊刻。他在四月初十日記載:“葵園後至,云《經學歷史》已發刻,《經學通論》成,許並刻。四年未刻書,積貲多矣。”王先謙接下來還對《經學通論》書稿逐卷加以批閱,滿懷感激的皮錫瑞在八月廿五、廿六、廿七日連續記載:“葵園看完《易》一卷,批示送來,亦甚難得。”“得葵園送來已閱《通論》一卷,批示甚細,乃致函,屬其餘詳批。”“葵園送來《書論》。”九月初十、十六日又欣喜地記載:“葵園來書,極恭惟。”“葵園來函極恭惟,有胸羅衆家、掌運千古之語,屬即送交手民。”王先謙甚至迫不及待,緊接著兩次登門催稿,見於皮錫瑞廿七、廿九兩天的日記:“葵園來拜,略及學務,屬將《通論》先交一、二卷。”“葵園來,索刻《通論》。”此時《經學通論》尚未完全定稿,只好分卷交付思賢書局發刻。

    《經學通論》各卷書稿交付刊刻、寫樣本與校樣本覆校的情況如下:

    《易經》卷:皮錫瑞十月初一日函致王先謙,“將《易論》送栞”,十二日即收到第一批寫樣本:“葵園送《易論》來校,無書,校十紙,攷廢龜論出唐李華。”皮錫瑞覆校時,還就廢龜論的倡導者作了補充,見於刻本《易經》卷末篇。廿三日“葵園送《易論》,校一過”,寫樣本至此全部覆校完畢。十二月廿九日,“葵園送來《易論》,已栞成,覆校一過,刻頗好”,翌日續校,校樣本也覆校完畢。

    《書經》卷:皮錫瑞十月廿四日記述“校《書論》,當繼刻”,翌日又說“校《書論》一過,更加刪改”,可知是付刊前的校改,但此後未記何時送交王先謙發刊。十一月十五日“《書論》上卷送來,爲校一過”,廿四日又“校《尚書》半卷”,兩次所校應即上卷和下卷的寫樣本。皮錫瑞同樣未記刊成日期,至丁未年五月初一、初四日“覆校《詩》《書》”,推知已是檢對校樣本。六月初七日“致葵園,以《詩》《書》二冊呈繳”,則校樣本全部覆校完畢。

    《詩經》卷:皮錫瑞十一月十八日致書王先謙,“以《詩論》付之”,十二月十六日“覆校《詩論》上卷”,可知付刊書稿及覆校寫樣本均指上卷。十二月十七日皮錫瑞又說“以《詩論》並《春秋》送葵園”,此《詩論》應指下卷書稿,但下卷寫樣本的覆校時間失載。皮錫瑞丁未年五月初一、初四日兩次覆校之《詩論》,應指校樣本,並於六月初七日與《書經》卷校樣本一起送交王先謙。

    《春秋》卷:書稿於十二月十七日付刊,至翌年三月初一日“葵園送來《春秋論》,攜至公所閱一過”,廿三日又記“到公所,校《春秋論》一過”,可見《春秋》卷的寫樣與校對費時較久。皮錫瑞八月十四日記述“葵園送來《三禮》《春秋》刊本,爲校閱之”,十六日又記“校《春秋》一過”,完成校樣本的覆校。

    《三禮》卷:《三禮》部分成稿最晚,皮錫瑞未記付刊日期。他在丁未年四月十七日說“校《禮論》一卷”,五月初一、初二日又記:“校《禮論》一卷,增數行,而二卷續處又須做數行。”“增入二百餘字,使《禮》各爲卷,與諸經一律,不分上下。”應該是對寫樣本作了較大調整,將原來的上下卷合成一卷。八月十四日王先謙送來《三禮》卷刊本,皮錫瑞隨即覆校,十八日“校《通論》畢”,並於當天送回。

    皮錫瑞另在丁未年正月初三日“擬作《經學通論自序》”,兩天之後“錄出序文”。隨著《經學通論》各卷相繼刻板,九月十八日“葵園送《通論》來,屬書籤”,全書告峻。十月間,皮錫瑞又兩次函致王先謙,“請催開刷《通論》”。十二月初九日,“葵園來書,寄《經學通論》一部”,終於在丁未歲末問世。

    綜上所述,《經學通論》的成書過程可表列如下(日期均爲舊曆):

    細檢《經學通論》編撰、刊刻的經過,還有以下兩點值得一提:

    第一,皮錫瑞撰書,依次爲《易經》《書經》《詩經》《春秋》,最後爲《三禮》,刊刻也是先《易經》,次《書經》《詩經》,再《春秋》《三禮》。《經學通論》刊成後,卻以《春秋》卷殿末。今《三禮》卷第五十一篇言及“《左氏》不可盡信,如‘君氏卒’‘曁齊平’‘衛宣烝夷姜’之類,皆失實,說已見前”,但批評《左氏》失實之說,其實在刻本最後一卷。又末篇“論《禮經》止於十七篇,並及群經當求簡明有用,不當繁雜無用”,由評析歷代禮學得失,進而講論治經要旨,篇末還說:“今科學尤繁,課程太密,即上智之士,亦不能專力治經。是以大義不明,好新奇者詆毀舊學,至有燒經之說。故作《通論》,粗發大綱,俾學者有從入之途,而無多歧之患。條舉群經之旨,冀存一綫之遺,觀者當諒其苦衷,而恕其僭妄。以敎初學,或有裨益。若贍學淵聞之士,固無取乎此也。”實際是爲全書所作總結。若不明瞭《三禮》卷最後殺青的事實,就會質疑《經學通論》最後兩卷倫次失序。

    第二,皮錫瑞記“《詩》義一卷”“《禮》一卷”付抄後,仍在續撰《詩經通論》《三禮通論》,因此當時交付謄錄的書稿實是上卷。丙午年四月廿一日“校《詩論》,未畢”、閏四月初二日“下午校所錄《詩論》”,應指《詩經通論》下卷初稿。六月廿六日“唐姓交《禮論》一卷”,正指《三禮通論》上卷,而皮錫瑞七月十四日抱怨“所鈔三《禮》不送來,可惡”,八月初二日又說“抄《論》來,校一過”,則指《三禮通論》下卷。至於十一月十五日說“《書論》上卷送來”,十二月十六日又記“覆校《詩論》上卷”,均指《書經通論》《詩經通論》的寫樣本,既明言上卷,則必有下卷。可見,《書經通論》《詩經通論》《三禮通論》從初稿到發刊,一直分作上下卷,但最終在刊刻前作了調整,一律不分卷【8】。這一重要變動,直接見於丁未年五月初二日對《三禮通論》寫樣本的處理,“使《禮》各爲卷,與諸經一律,不分上下”。在此前後,他又多次覆校《詩》《書》校樣本,直到六月初七日才返归王先谦,應該也是對原有分卷作了改动。

    《經學通論》初稿本及其價值

    皮錫瑞《經學通論》有一批稿本存世,記錄有部分篇目的修改情況,因而彌足珍貴。對這些文稿細作研讀,並與刻本比照互參,能從文本層面進一步展現《經學通論》成書的若干細節,對於校正刻本訛誤也能有所裨益。

    (一)存世七冊稿本概況

    現藏湖南師範大學圖書館的《經學通論》稿本,裝訂成5冊【9】,書根標冊數,內葉分欄,四周雙邊,雙魚尾,版心下端印“松雲閣”【10】,所有框線、魚尾、文字均爲紅色。半葉9行,墨筆行書,每行24至30字,夾注小字雙行。各冊第一頁留空。正文前後篇換葉,自爲起迄,無頁碼。各冊正文葉內容有異,略述於下:

    第一冊正文葉首行頂格寫“經學通論”,第二行退格將近行底寫“善化皮錫瑞”,第三行退一格寫“易”,第四行頂格寫“論變易不易皆《易》之大義”,爲《易經》卷第一篇。此後各篇均有標題,依次是:《易經》卷第二十五、二、四篇,《書經》卷第十二、十三篇,《春秋》卷第五十一、五十三、四十九、五十、四十八篇,《詩經》卷第三十三、三十二篇。合計13篇。

    第二冊正文葉首行頂格寫“經學通論”,第二行退一格寫“書”,第一、二行行線中下端添“善化皮錫瑞”五字,第三行頂格寫“兩漢經學有今、古文之分,今古文之分以《尚書》爲最先……”,實爲《書經》卷首篇首句,但無標題,又較刻本多“今古文之分”五字。此後各篇同樣無標題,根據內容依次爲《書經》卷第二至九、十五至二十四、十一、三十三篇。合計21篇。

    第三冊正文葉首行頂格寫“經學通論”,第二行退一格寫“詩”,第三行頂格寫“《詩》爲人人童而習之之經,而《詩》比他經尤難明……”,爲《詩經》卷首篇首句,無標題。此後各篇亦無標題,根據內容依次爲《詩經》卷第二至十、十二、十四、十五篇,另有2篇不見於刻本,知爲定稿時刪棄。合計15篇。

    第四冊正文葉首行頂格寫“經學通論”,第二行退一格寫“禮”,第三行頂格寫“三《禮》之名,起於漢末,在漢初但曰禮而已……”,第二、三行行線頂格添標題“論漢初無三《禮》之名……”,實爲《三禮》卷首篇。此後各篇均有添加的標題,依次爲《三禮》卷第二至七、三十至三十六、九、十篇。合計16篇。

    第五冊正文葉首行頂格寫“經學通論”,第二行退格將近行底寫“善化皮錫瑞”,第三行退一格寫“春秋”,第四行頂格寫“《春秋》有大義,有微言……”,爲《春秋》卷首篇首句,無標題。此後各篇同無標題,根據內容依次爲《春秋》卷第二至七、二十二至二十四、二十七、三十至三十二篇。合計14篇。

    湖南師範大學圖書館另藏有《師伏堂經學雜記》稿本3冊【11】,書根標冊數,內葉與《經學通論》稿本相同,各篇文字也自爲起迄。其中第一冊收文24篇,主要是皮錫瑞癸卯(1903)年在湖南師範館讲授“经学家法”课程所編講義原稿,另有書札、譜序、呈文;第二、三冊所收各篇內容並不雜亂,實爲《經學通論》初稿,具體情況是:第二冊16篇,均在各篇首行邊框外添加標題,依次爲《三禮》卷第十三至十六、二十五、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二十三、二十、四十至四十三篇。第三冊14篇,前11篇無標題,根據內容依次爲《詩經》卷第十七至二十五、三十七、三十八篇,後3篇有標題,依次爲《詩經》卷第二十八、三十、十三篇。

    以上七冊稿本中的《經學通論》,各篇標題存在顯著不同,有三類:第一類,《經學通論》稿本第二、三、五冊各篇,《師伏堂經學雜記》第三冊前11篇,均無標題;第二類,《經學通論》稿本第四冊、《師伏堂經學雜記》第二冊各篇,標題均爲添補;第三類,《經學通論》稿本第一冊各篇、《師伏堂經學雜記》第三冊後3篇,均原有標題。皮錫瑞自丙午年五月十九日起補擬篇題,可見現存這些文稿分屬不同時段:第一類屬較早成稿(《經學通論》稿本第三冊第三至六篇均論《關雎》,《皮錫瑞日記》丙午年三月初四日記“錄《詩》四條,解《關雎》自謂有把握矣”,二者相合,此4篇確屬第一批文稿),第二類爲稍後的修改稿(不過各篇正文的成稿時間仍同第一類),第三類最晚成稿(其中《經學通論》稿本第一冊《春秋》卷第四十九篇“論《春秋權衡》駁《左氏》及杜解多精確”云云,皮錫瑞在丙午年八月廿七日明載“劉原父《春秋權衡》論《左氏》甚佳,錄之”,此篇正屬後期補作)。後兩類文稿上,時有“夾行”“夾行小字”“另起”“從此起”“從此止”等提示抄胥的眉批,第三類16篇文稿中仍有9篇(《詩經》卷4篇、《春秋》卷5篇)出現較多的文句增刪,可見均爲擬付謄抄之稿。因此,這批稿本應定作《經學通論》初稿本。此外,《經學通論》稿本第一冊所收有《易》《書》《春秋》《詩》四經,篇次也雜亂無章,與皮錫瑞分經撰稿、付抄、發刻的記載完全不符。至於《師伏堂經學雜記》,不僅誤將《經學通論》30篇專題文稿歸入“雜記”,第三冊還將分屬不同時段的《詩經通論》文稿混在一起。據此可知,這七冊稿本並非皮錫瑞書稿原貌,應是皮錫瑞辭世後,家人整理其遺稿,未細檢內容,匆促裝訂而成。

    《經學通論》七冊初稿本的基本情況,可見下表:

    顯而易見,《經學通論》初稿本的篇數及其次序,與刻本相差較大,說明皮錫瑞後續不僅對內容作過較多增補,對篇次也作過較大調整,而現存各卷初稿篇數與皮錫瑞日記所載也有差異,說明原稿有些篇目在裝訂前已散佚。如日記所載《易經》卷文稿與現存初稿相差20多篇,現存4篇成稿時段屬第三類,則較早時段的文稿應已散佚。再如《師伏堂經學雜記》第二冊所收第二十七篇論古代明堂、太學,力譽阮元學識精卓,但仍有瑕疵,“特以爲太學在城內,與《王制》不合耳”,稿本“不合”下有小字注“辨見後”,可知皮錫瑞當時另撰有一篇,專門辨析古代學制(即刻本《三禮》卷第二十八篇“論古制不明由於說者多誤,小學、大學皆不知在何處”),但現存初稿中並無此篇,無疑已在裝訂前佚失。

    (二)從初稿本看《經學通論》的修改

    現存100多篇初稿,每篇都有文字或語句增刪、變換、移動的痕跡,爲後人探究《經學通論》從初稿到定稿的變化提供了豐富細節。初稿本中的變動,大多屬即時性修改,諸如糾正失誤、潤飾文句、添加例證,少數屬後續性修改,往往對文稿作較大變動,關涉內容調整、材料增補或語意變化等。如《詩經》卷第二十篇“葢笙詩本有聲無辭,如金奏、下管,皆樂歌而非詩”【12】,“聲”字原作“義”,文意有誤,因此隨即旁改糾正。又如《春秋》卷第三十一篇刻本有一句:“然《左氏》記載誠善,而於《春秋》之微言大義實少發明,則陸淳《春秋纂例》嘗言之矣。”【13】句中“陸淳”初稿本原作“趙匡”,皮錫瑞從旁作了改正,爲即時性修改,而“實少發明”四字,初稿本原作“全不相關”,應是後來定稿時所改。現存初稿中,《詩經》卷變動最大,尤其《經學通論》稿本第三冊第六、九、十三篇均論述如何解說《關雎》之義,與第三、四、五、七、十篇多有交叉、重複,經與刻本對照,發現第九、十三篇全部删弃,第五篇自“子曰:《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分出(眉批“子曰以下另起一篇”),与第六篇後半部分組合为一篇(即刻本第六篇),其前半部分也被刪削。皮錫瑞曾在丙午年九月初三日記載:“得葵園書,付《詩論》來,云說《關雎》太多,又有意測,似宋人。其言甚是,當刪去之。”這些文稿的刪省、合併,顯然是接受王先謙批評後所爲。皮錫瑞在日記中另載修改《經學通論》某些篇目,也能在初稿本中得到印證。如四月十二日載“《列女傳》‘太姒’一條可補入《詩》,記之”,刻本《詩經》卷第五篇最末有夾行小注:“《列女·太姒傳》引《詩》曰‘大邦有子’,又曰‘太姒嗣徽音’,不引《關雎》,是《魯詩》不以《關雎》詩屬太姒之證。”【14】初稿本無此夾注,可見皮錫瑞根據日記提示,後來增添此注。又六月十五日記:“閱《雕菰樓集》,有可采者。林昌彝襲其說而沒其名,可鄙。”《師伏堂經學雜記》第二冊所收《三禮通論》第四十三篇初稿,引述“林昌彝曰:《周官》《儀禮》,一代之書也”長段文字,並作案語“林氏於三《禮》軒輊太過……”,“林昌彝”三字旁改作“焦循《禮記鄭注補疏序》”,案語“林”字旁改作“焦”,根據日記所載,可知皮錫瑞發現林昌彝抄襲後,即對文稿作了糾正。

    經對照,《書》《詩》《春秋》《三禮》各卷多篇文稿中,均有過內容上的重大調整,往往初稿中有大段文字被刪除,但主要內容尤其核心文字出現在下篇或後面某篇。以下試舉三例:

    例一,《書經》卷第九篇論馬、鄭古文《尚書》說解多不可據,在“今馬、鄭注解猶存其略”下,初稿有一大段:“今考其說,多不可據。如以羲、和四子爲《周禮》六卿,不爲司天之官,而治天文與治民事之官制亂。二十二人,馬不數皋陶而數四岳,鄭不數四岳而數殳斨、伯與、朱虎、熊羆,而九官十二牧之官制亂。‘若時登庸’,馬云‘欲用以代羲、和’,遂啟孔疏求賢而薦太子之疑。‘揖五瑞’,馬曰‘公、侯、伯、子、男所執’,《白虎通》圭、璧、琮、璜、璋之義遂失。‘同律’,鄭以爲陰呂陽律,誤用《周禮·典同》之文。‘四罪’,鄭以爲‘禹治水畢,乃流四凶’,未免王肅進退失據之譏。‘弼成五服’,馬、鄭皆曰爲方萬里,亦致王肅《書傳》無稱之誚。‘于今五邦’,馬、鄭不以爲遷殷後作,以爲商、亳、囂、相、耿而不數殷,與‘于今五邦’之數不符。‘沈潛剛克’,馬曰:‘沈,陰也;潛,伏也。陰伏之謀,謂賊臣亂子非一朝一夕之漸。君親無將,將而誅。’其說慘刻,非王者之道。‘罪人斯得’,鄭曰:‘罪人,周公之屬黨與知居攝者。’王肅以爲橫造,江聲謂荒誕不可從。‘其在祖甲’,馬、鄭皆曰武丁子帝甲也,與今文以爲太宗不同,與《國語》以帝甲爲亂君亦不合。鄭注《成王征》序,云:‘此伐淮夷與踐奄,是攝政三年伐管、蔡時事。’不知踐奄在致政後,致《多士》《多方》編次皆亂。《君奭》,馬、鄭以爲周公既攝政致太平,不宜復列在臣位,故不說,似以小人之心度召公,不知是公居攝時作。此皆馬、鄭《尚書》傳、注之不可據者也。”此段不見於刻本,但其中關於“羲和四子”“揖五瑞”“同律”“弼成五服”者見於第十二篇初稿,關於“羲和四子”“若時登庸”“四罪”“于今五邦”“罪人斯得”“其在祖甲”及《成王征》《君奭》的內容,基本上移入第十三篇初稿並成爲主體內容。此爲初稿本各篇之間發生的內容調整。

    例二,《春秋》卷第二十七篇初稿篇末說:“《左氏傳》創通於劉歆,昌明於杜預,二人皆不忠不孝,正孔子《春秋》所誅者。故自歆有章句,預有集解,不但《春秋》經爲所亂,即《左氏傳》亦爲所亂。歆,楚元王之後,其父向極言劉氏、王氏不並立,歆背父而助莽篡漢,劉逢祿以凡例爲歆增竄,故凡例有可疑者。預,杜恕之子,其父不附司馬氏而幽禁以死,預背父而助司馬篡魏,爲司馬懿之壻。焦循作《左傳補疏序》,謂杜預爲司馬氏飾,並爲己飾。《釋例》於弒君‘稱君,君無道也’一條,亟揚其波,於鄭伯‘射王中肩’之類,曲解其罪,非止諒闇短喪倡爲邪說也。”此段文字在刻本中消失,卻出現在第二十八篇後半部分【15】。究其緣由,第二十七篇專論杜預解《左氏》“別異先儒,盡棄二《傳》”【16】,而第二十八篇一並批駁劉歆、杜預,此段文字與下篇主旨更合,因此整體移入,並略作改寫。此爲初稿本與刻本之間內容有所調整。

    例三,《三禮》卷第四十二篇“論《王制》爲今文大宗,即《春秋》素王之制”,自“鄭注皆以殷制解之,正與《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相合”以下,初稿本寫道:“特鄭君未明言《王制》爲素王之制,故見其與《周禮》不合,故無以釋後儒之疑。自漢以後,古文盛行,今文師說中絕,說《春秋》者專據《左氏》以駁《公》《穀》,說《禮》者專據《周禮》以駁《王制》,一聞素王改制之義,皆瞋目扼臂以爭之,於是六經之義不明,孔子刪定六經爲後王立法之旨沈霾終古。國朝昌明漢學,漸推漸著,近人乃知《王制》一書即素王所改之制,發前人所未發。於是《禮》與《春秋》二經,始有可通之機;《王制》與《周禮》二書,亦無淆雜之患。治經者得此要訣,可以事半功倍,如昭青天而覩白日矣。竊謂治經讀注疏者,當從《禮記》始;讀《禮記注疏》者,當從《王制》始。《王制》體大物博,乃孔子所定素王之制,以治後世之天下者。其法簡便,比《周禮》之繁重者爲易行。學者誠能通曉其義,仿用其法,以治今之天下,不必井田、封建,已足以甄殷陶周矣。”此段對《王制》性質的認定及與《周禮》優劣的比較,在刻本中得到強化,不僅篇幅遽增,語意也大變,對《王制》推崇更高,並借此暢發《公羊》“素王改制”之義,與皮錫瑞隨後有意改定《王制注疏》而撰作《王制箋》,在學術思想上一脈相承【17】。此爲初稿本與刻本之間內容不斷深化。

    綜觀皮錫瑞對《經學通論》的眾多修改,從內容到形式,還有以下幾點引人矚目:

    斟酌篇題:皮錫瑞在日記中特別提及補擬篇題“甚不易”,現存多篇初稿即有標題改易之跡,雖僅一二字的增刪、變換,卻足以見出篇題頗費斟酌。如《書經》卷第十二篇標題“論古文《尚書》說誤以《周官》解唐、虞之制”,“誤”字屬添加,批駁之意流露無遺。又如《三禮》卷中,第二十三篇標題“論古人行禮有一定之例,拜禮分別,不厭其繁”,“拜禮”後改作“九拜”,與篇中內容更相切合;第三十二篇標題中“不知《儀禮》十七篇乃孔子所作,不可詆毀”,“作”後改爲“定”,一字之別,文意大異。

    增加例證:皮錫瑞往往隨文增添例證,或後續補加注文。如《書經》卷第八篇論《白虎通》“多載今《尚書》說”,旁添“陳壽祺曰:《白虎通義》用今文《尚書》”,並眉批“夾行”,是援陳壽祺以立說;《詩經》卷第三篇引述兩漢諸家言論,分析《魯詩》解《關雎》爲刺周康王詩,其中《漢書·杜欽傳》一條材料爲旁添,第二十篇論“六笙詩本不列於《詩》,故《史記》《漢書》皆云三百五篇”,“《漢書》皆”三字爲旁添,則屬增補證據。又如《三禮》卷第五篇論鄭玄《三禮注》“注極簡妙,並不失之於繁”,皮錫瑞案語原引《檀弓》經、注文字作對比,指出“鄭注止數十字”,卻使當時情事歷歷如繪,稱贊“其文法如此簡妙”,後來又在此例前以小字旁添一段:“《少牢饋食禮》經二千九百七十九字,注二千七百八十七字,《有司徹》經四千七百九十字,注三千四百五十六字,《學記》《樂記》二篇經六千四百九十五字,注五千五百三十二字,《祭法》《祭義》《祭統》三篇經七千四百六十字,注五千五百二十三字,皆注少於經。”增加這些數字作爲例證,言簡意賅,鄭玄注經精簡之妙更爲突顯。

    明晰條理:如《書經》卷第一篇論及“今古文以《尚書》爲最糾紛難辨者”,分別叙述《史記》引《書》究竟是歐陽今文抑或孔氏古文,漢代古文《尚書》有孔氏壁書、張霸百兩篇、杜林漆書本,以及歷代有關古文《尚書》的真偽之爭,從初稿上可見,皮錫瑞在敘述中依次增添“此難辨者一”“此難辨者二”“此難辨者三”,立即變得條理井然。又如第十七篇論述今文《尚書》“二十九篇篇篇有義,學者當講求大義”,撮述各篇大義及其內容要點,繼以“觀此,知……”作闡述,諸如“《堯典》見爲君之義……觀此,可以知作史本紀之法矣”“《西伯戡黎》見拒諫速亡、取以垂戒之義。觀此,知天命不足恃,而人事不可不勉矣”,極其扼要、清晰,而據初稿本,29處“觀此,知……”全爲旁添文字,由此可見修改之效。

    凸顯觀點:皮錫瑞每作評議,習慣以“案”字領起。從各冊初稿本中,發現“案”前往往從旁添入“錫瑞”二字(不過偶有遺漏)。也有將“愚案”“愚謂”“竊謂”改作“錫瑞案”,或將引出評議文字的“然”“而”“不知”等改作“錫瑞案”,或徑直補入“錫瑞案”。這些細微增改,反映皮錫瑞後續修改時有意突出其一家之見。少數文稿本有“錫瑞案”,並無添改痕跡,可知此類文稿撰作時間稍晚。還有多篇初稿並無“錫瑞案”,刻本中卻有此三字,應爲皮錫瑞定稿時所增。由此細節,更見《經學通論》屢經修改,決非一蹴而就。

    校核引文:今人點校古籍時覆檢引文,每見文字、語意出入較大,認爲前賢引書多憑記憶。但從《經學通論》初稿本中,發現引文時有校正,推知皮錫瑞必定核過原書。如《易經》卷第1篇引董仲舒對策“爲政而不行,甚者必變而更化之”,“甚”字原脱,旁添;《書經》卷第十六篇引龔自珍《說中古文》“中古文之說,余所不信”,“余”原作“予”,旁改;《詩經》卷第四篇引《史記·外戚世家》“殷之興也以有娀,紂之殺也嬖妲己”,“紂”上原衍“而”,後刪;《三禮》卷第四十一篇引《史記正義》“《樂記》者,公孫尼子次撰也”,“次撰”原作“所作”,旁改。此類改動極多,其實於文意無關緊要,卻顯示皮錫瑞對所引原文的尊重。特別是《春秋》卷第二十三篇引《六經奧論》列舉八證力辨左氏非丘明,其中第七證提到“《左氏》序呂相絕秦、聲子說齊”,據《左傳》所載聲子史實,“齊”字應作“楚”,初稿已纠其誤,卻從旁回改作“齊”,並添夾注“當作‘楚’,此誤”,如此忠實原文,可謂嚴謹之至。

    (三)初稿本的校勘價值

    《經學通論》在丁未年十二月印成行世,皮錫瑞先在廿七日閑中翻閱,自覺“譌字尚少”,但第二天重閱一遍,發現“尚有誤字”。事實上,全書文字訛、脫、衍、倒者較多。商務印書館1920年依據思賢書局刻本加以排印,略有校正,中華書局1954年采用商務館原紙型重印,又校改了少數訛誤。此後,潘斌、周春健和筆者的整理本也相繼作過校訂,校勘質量得以不斷提高。但因《經學通論》除思賢書局刻本外,並無他本可供參校,以往校勘主要通過覆檢引文、細審上下文及根據相應常識進行判斷,多屬他校、理校,必有局限。因此,現存100多篇《經學通論》初稿,無疑可爲校勘提供寶貴參校。筆者2017年底至2018年初有機會查閱全部初稿本,得以對《經學通論》重作校勘,糾正刻本訛誤30多處(詳見中華書局2018年繁體版)。通過檢對初稿本,既能對原來覆檢引文、審讀上下文時發現的訛誤加以確認,還能分辨這些訛謬是作者之失抑或手民之誤,使原先的他校、理校變成對校,更爲堅確可信。如《詩經》卷第十篇“論三家亡而毛《傳》孤行,人多信毛疑三家,魏源駮辨明快,可爲定論”,篇末案語說“三家亡,毛《傳》孤行,多信毛而疑三家”【18】,“多信毛”句無主語,可據標題補“人”字,其實此案語原爲第十二篇初稿之首句,本有“人”字,則校補更有依據【19】。再如《三禮》卷第三十五篇引《鄭志》趙商問《祭法》云“大夫立三廟,曰考廟,曰皇考廟”【20】,顯然脫漏一廟,可據《禮記正義》校補【21】,而初稿本“曰考廟”下有“曰王考廟”,可見脫誤之咎不在作者。又第四十二篇論及《王制》建國、立學、稅民等制度,“鄭注皆以殷制改之,正與《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相合”,【22】“改”字於文不通,初稿本作“解”則文從字順,可據以校正【23】,刻工或因“解”“改”二字湖南方言讀音相近而致誤。

    筆者最近對初稿本細加檢核,發現刻本訛誤仍有數處漏校者,補述如下:

    《書經》卷:第五篇引《後漢書·杜林傳》“雖遭難困,握持不離身” 【24】,“難”字《後漢書》本作“艱”,初稿本也作“艱”,應校改。第七篇針對《漢書》所謂“遷從孔安國問故,遷書載《堯典》《禹貢》《洪範》《微子》《金縢》多古文說”,引述段玉裁之說,再作案語:“史遷從安國問故,《史記》所未載,不知班氏何據。若《史記》所引《尚書》,多同今文,不同古文。班氏所云,惟‘方六千里’同於賈、馬古文,‘思曰睿’與‘曰涕’同於馬、鄭古文。……皆不足爲《史記》用古文說之證。”【25】其中“方六千里”“思曰睿”云云,乃段玉裁爲班固所作辯護之詞,刻本作“班氏所云”,顯然有誤,初稿本實作“段氏”,當據以校正。第二十篇批評毛奇齡作《舜典補亡》:“采《史記》本紀之文列於其前,又取魏高堂隆《改朔議》引《書》‘粵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建皇授政改朔’冠於篇首,以代二十八字。朱彝尊《經義考》所說略同。不知高堂所引乃《中候·考河命》文,見《太平御覽·皇天部》引。”【26】初稿原無“朱彝尊”句,爲旁添小字,同時眉批“夾行”,則此句本爲皮錫瑞添加的夾注,刻工卻誤作正文,當校正。

    《詩經》卷:第三十三篇列舉刺詩,其中“《匏葉》刺幽王”句【27】,據《毛詩序》,《小雅·瓠葉》为“大夫刺幽王”,刻本“匏”當正作“瓠”,初稿本已將“匏”字旁改作“瓠”。

    《三禮》卷:第十三篇論《儀禮》不皆士禮,“若祭禮,則《少牢饋食》《有司徹》爲大夫禮;《鄕飲》《射》,士、大夫所通行;《燕禮》《大射》《聘禮》《公食大夫》,爲諸侯禮;《覲禮》,爲諸侯見天子禮,並非專爲士設”【28】,句中“《射》”上初稿本有“鄉”字,刻本脫失,今應據補。同篇又引《士冠禮·記》“無大夫冠禮,而有其昏禮。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禮之有?公侯之有冠禮也,夏之末造也。天子之元子猶士,天下無生而貴者也”,然後解釋:“據此,則天子之子冠,亦用士禮,其後乃別有諸侯之冠禮。”【29】從天子之子冠用士禮,到其後諸侯別有冠禮,文意明顯相隔,中間跳躍過大。今查初稿本“亦用士禮”後,另行寫“五十命爲大夫,未有大夫而未冠者。天子、諸侯未冠而立,蓋亦用士禮冠”,直到行底,再另行寫“其後乃別有諸侯之冠禮”,文意豁然貫通。因此,初稿本此一整行文字,疑爲抄刻者脫失,今應校注說明。第二十一篇“論宋儒掊擊鄭學實本王肅,而襲爲己說,以別異於注疏”,篇末說:“宋人寡學,不盡知二家之說所自出,取王說之淺近,疑鄭義之博深;又以其時好立新說,鄭《注》立學已久,人多知之,王說時所不行,乃襲取之以爲己說。陳氏《禮書》大率如是,皆上誣前賢,下誤後學。”【30】初稿本於“陳氏《禮書》大率如是”一行有眉批“夾行小字”,即改成夾注,作爲“宋人寡學”的例證,又刪“皆”字,刻本均未從,今當校改。

    《春秋》卷:第三十二篇論《公羊》《左氏》之爭,言及鄭玄“雖先習《公羊》,而意重古學,常軒《左氏》而輊《公羊》,重其學者意有偏重,遂至《左氏》孤行”【31】,其中“重其學者”,初稿本作“承其學者”,較刻本爲優,當作校注說明。第四十八篇論經、史分別,引劉敞之說:“經出於史,而史非經也。史可以爲經,而經非史也。譬如攻石取玉,玉之産於石必也,而石不可謂之玉;披沙取金,金之取於沙必也,而沙不可謂之金。魯國之史,賢人之記,沙之與石也;《春秋》之法,仲尼之筆,金之與玉也。金石必待揀擇追琢而後見,《春秋》亦待筆削改易而後成也。謂《春秋》之文皆舊史所記,無用仲尼者,是謂金石不待揀擇追琢而得,非其類矣。”【32】覆檢通志堂本、文淵閣四庫本《春秋權衡》原文,兩處“金石”均作“金玉”,初稿本兩處同作“金玉”,可知屬抄刻之誤,應加校正。

    結語

    皮錫瑞身處晚清變亂之世,親歷經學教育由盛到衰的劇變,痛感“近世異說滋多,非聖無法,至欲以祖龍之一炬,施之聖經”,因此趁在湖南高等學堂講授經學之機,用心編寫《經學通論》,期使新學後生“能窺治經之門徑”【33】。在新舊教育過渡之際迅速撰成的《經學通論》,縱論五經流變,推闡經學要義,無不深入淺出,“不難使天下生徒皆通經術”【34】,不僅成爲新式經學教育的開創之作,而且成爲經學通識教育的經典之作,看似出乎意料。然而,通過翻閱皮錫瑞的日記,再研讀《經學通論》初稿本,深入了解《經學通論》從創始、撰寫、修改到謄抄、發刻、印行的完整過程,切身感受皮錫瑞的勤苦不懈、精益求精與謹嚴篤實,就會對這部看似快速編纂、實則精雕細琢的經學教科書充滿崇敬,不致信口雌黃,詆斥皮錫瑞“逞矯誣臆斷之能”【35】,卻自蹈淺薄不經之弊。

    *本文發表於《古典文獻研究》第二十五輯下。

    *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皮錫瑞《經學通論》注釋與研究”(15ZDB010)的中期成果。

    【1】皮名振《皮鹿門年譜》,商務印書館1939年,第100頁。

    【2】皮名振《皮鹿門年譜》,第101—102頁。

    【3】[清]皮錫瑞《經學通論·自序》,光緒丁未思賢書局刻本,第2頁。

    【4】皮錫瑞從光緒壬辰年(1892)正月初一留存日記,直到辭世之日,16年間從未間斷,記事翔實,史料豐富。日記原稿藏湖北省圖書館,中國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9年根據縮微膠卷影印出版《師伏堂日記》6冊,2021年又出版《湖北省圖書館藏稿本日記四種》,其中第三十七至四十三冊爲皮錫瑞日記。中華書局2015年出版筆者所編《皮錫瑞全集》,其中第九至十一冊爲《日記》整理本,2020年又出版修訂本《皮錫瑞日記》4冊。

    【5】下文凡引皮錫瑞日記,隨文標出日期,不另注頁碼,以免繁瑣。

    【6】陳慶年丙午年正月十五日《復皮鹿門》談及“《諸經提綱》能以次編就,誠為曠代快事”,引見《橫山鄉人尺牘》八,上海圖書館藏稿本,原無頁碼。陳慶年(1862—1929)字善餘,號石城鄉人、橫山鄉人,隸籍江蘇丹徒,肄業南菁書院,獲學政王先謙賞識,選爲優貢生。陳慶年後來又受知於湖廣總督張之洞,長年聘任武昌兩湖書院教習,編撰《兵法史略學》等講義,1898年撰《衛經答問》《衛教答問》,力駁“康學”。1905年,陳慶年經湖南巡撫端方邀聘,擔任省學務處提調,並一度代理湖南高等學堂監督,在長沙定王臺主持創建中國近代第一家公共圖書館。陳慶年在湘期間,與執教湖南高等學堂的皮錫瑞頗多交誼,皮錫瑞即受其囑托,撰成膾炙人口的《經學歷史》。

    【7】陳慶年丁未年九月初四日《與皮鹿門書》中,談及《經學通論》,仍強調“標題固不可少,若仿西河諸書,並加圈點,尤便後學”,引見《橫山鄉人尺牘》十,上海圖書館藏稿本,原無頁碼。

    【8】按,《易經通論》篇幅最少,一直未分卷,《春秋通論》篇數最多,皮錫瑞卻未在日記中留下分卷的記載,他似乎是因《易》《春秋》兩經而將《書》《詩》《三禮》取消分卷,以使“諸經一律”。

    【9】《經學通論》稿本的著錄,見常書智、李龍如主編《湖南省古籍善本書目》,嶽麓書社1998年,第39頁。《經學通論》稿本已入選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參見湖南師範大學編《湖南師範大學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圖錄》,湖南師範大學出版社2017年,第18—19頁。

    【10】根據皮錫瑞日記所載,松雲閣爲長沙城內一家商號,主營紙筆文具等。

    【11】《師伏堂經學雜記》的著錄,見常書智、李龍如主編《湖南省古籍善本書目》,第39頁。《師伏堂經學雜記》同樣入選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參見《湖南師範大學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圖錄》,第16—17頁。

    【12】[清]皮錫瑞《經學通論·詩》,第38頁。

    【13】[清]皮錫瑞《經學通論·春秋》,第52頁。

    【14】[清]皮錫瑞《經學通論·詩》,第8頁。

    【15】[清]皮錫瑞《經學通論·春秋》,第47頁。

    【16】[清]皮錫瑞《經學通論·春秋》,第44頁。

    【17】[清]皮錫瑞《經學通論·三禮》,第72—73頁。按,皮錫瑞在丁未年二月初十日記載:“閱《王制注疏》,欲改定一過,以《王制》爲孔子素王之制,可解周與夏、殷之紛,不知書能成否。”翌日又記“奮志作《王制箋》,錄一紙”,最後在八月間成書。

    【18】[清]皮錫瑞《經學通論·詩》,第19頁。

    【19】[清]皮錫瑞著,吳仰湘點校《經學通論》,中華書局2018年,第171頁。

    【20】[清]皮錫瑞《經學通論·三禮》,第58頁。

    【21】[清]皮錫瑞著,吳仰湘點校《經學通論》,第322頁。

    【22】[清]皮錫瑞《經學通論·三禮》,第72頁。

    【23】[清]皮錫瑞著,吳仰湘點校《經學通論》,第339頁。

    【24】[清]皮錫瑞《經學通論·書》,第9頁。

    【25】[清]皮錫瑞《經學通論·書》,第13頁。

    【26】[清]皮錫瑞《經學通論·書》,第37頁。

    【27】[清]皮錫瑞《經學通論·詩》,第61頁。

    【28】[清]皮錫瑞《經學通論·三禮》,第21頁。

    【29】[清]皮錫瑞《經學通論·三禮》,第21頁。

    【30】[清]皮錫瑞《經學通論·三禮》,第35—36頁。

    【31】[清]皮錫瑞《經學通論·春秋》,第54頁。

    【32】[清]皮錫瑞《經學通論·春秋》,第81頁。

    【33】[清]皮錫瑞《經學通論·自序》,第1頁。

    【34】[清]皮錫瑞著,吳仰湘點校《經學通論》,第98頁。

    【35】徐復觀《中國經學史的基礎·自序》,《徐復觀論經學史二種》,上海書店出版社2002年,第3頁。按,對皮錫瑞《經學歷史》《經學通論》中某些公羊學主張的批評,民國年間頗不乏人,本屬近代經學今古文之爭的餘波,但近年有人完全否定《經學通論》的主榦思想,實則眛於中國經學之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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