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天下 -联邦党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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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人文集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100002806
  • 作者:暂无作者
  • 出版社:暂无出版社
  • 出版时间:1980
  • 页数:472
  • 价格: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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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帧:暂无装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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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语言: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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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为美国开国元勋汉密尔顿(1755或1757—1804)、杰伊(1745—1829)、麦迪逊(1751—1836)。其中,汉密尔顿为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美国宪法起草人之一以及首任财政部长;杰伊为美国首任司法部长及纽约州长;麦迪逊,在制宪会议中有“宪法制定人”之称,为美国第四任总统。本书是他们在制定美国宪法的过程中所写作的有关美国宪法和联邦制度的评论文章的合集,主要对美国宪法和美国政府的运作原理进行了剖析和阐述,是研究美国宪法最重要的历史文献之一,被尊为“美国宪法之源”。


书籍目录:

联邦党人文集

第一篇概论

这一系列论文的目的在于指出联邦对政治繁荣的稗益。

第二篇关于外国势力和影响的危险

对此问题的概述。

第三篇续前篇内容

由于联邦比州政府效率高,性质上更完善,因而通过消除正当战争的一般原因,防止违反契约和条约就能防止这类危险――联邦也更适于解决国际争端。

第四篇续前篇内容

避免不义战争的原因――用更大力量迫使其它国家尊重我们,并且防止它们因妒忌我们在贸易方面的成功而攻击我们。

第五篇续前篇内容

联邦使我们若干州免受外来影响,这些州如果不联合起来,这种影响就会存在。联邦防止这些州同外国和敌对国家结盟。

第六篇关于各州不和所造成的危险

各州如果不联合就会造成种种不和的理由,特别是由于小州里的个人野心所造成的危险――历史事例――谢司起义――答复赞成各州分离者的论点――历史事例――用这些事例向人民呼吁。

第七篇续前篇内容

列举各州如不联合彼此就会产生纠纷的原因。

第八篇各州敌对的后果

首先,毁灭生命和财产;然后,常备军,行政权力的扩大,军权增长,大于民权――答复在这方面反对联邦的意见――如果有联邦,军队不致危及自由――希腊和大不列颠的实例。

第九篇联邦能防止国内派别之争和暴乱

各共和国内发生这些动乱的危险,向专制政治拥护者提出的论点――邦联的优越性――历史事例――一孟德斯鸠的观点――邦联和联合的区别――邦联的性质――拟议中的宪法是联邦共和制的一种形式――吕西亚同盟。

第十篇续前篇内容

美国内党争的危险和其它各地一样――党争的性质――避免这种危险的方式――在防止派别之争方面代议政体比民主政体优越――大型共和国在这方面的优越性。

第十一篇联邦对商业关系和海军的裨益

外国对我国商业的嫉妒――行动一致的需要――海军得到的尊重――分裂对商业的影响――对渔业的影响――对西部湖泊和密西酉比河航行的影响――西班牙的嫉妒――支海军的好处――国内贸易――欧洲并不比美洲优越。

第十二篇联邦在税收方面的作用

贸易是最良好的财源,能增进纳税能力――间接税最适于美国,并且必须来自贸易――没有联邦不可能有这种税――破坏这种财源的后果――税收的需要,联邦保证有最好的税收来源。

第十三篇联邦在政府经济方面的优越性

用一份公务员薪金代替多份薪金――将成立若千小邦联,每个小邦联的开支和拟议的单一邦联的开支同样浩大――这方面的理由。

第十四篇答复由于幅员广大而反对拟议中的宪法的意见

共和政体和民主政体的区别――古代共和国的错误――扩大共和国的范围――美国的幅员比同欧洲各国相比并非过于辽阔――合众国的权限限于共同利益的客体――宪法的目的是使各州联合和增加参加联合的州的数目――促进州际交往――所有各州均无掩护,全都需要保护。

第十五篇当前的邦联不足以维持联邦

当前邦联的不良后果――邦联缺点的分析――政府的真正目的――邦联无力实行有效的管理――当前邦联管理下的经验。

第十六篇续前篇内容

其他邦联的经验――现在的邦联会导致内战,外国的影响,自家毁灭和军事专政――联邦不能如此存在――有效的管理必须及于个人――答复反对意见。

第十七篇续前篇内容

各州保留的权利将受侵犯的反对意见――另一种方法的真正危险――联邦政府有助于无政府状态,无助于专制――各州将有较大影响――理由――历史事例。

第十八篇续前篇内容

历史事例。

第十九篇续前篇内容

历史事例。

第二十篇续前篇内容

尼德兰的例子。

第二十一篇现在邦联政府的其他缺点

法律没有保障,无强制服从的权力,无惩罚不服从的权力,无权对各州使用武力,无权帮助一个州实施自已的法律――答复关于干涉各州的反对意见――由各州捐献的筹款原则――这个原则不公平,有强迫性,将变成灾难性的东西――已提出的矫正办法――对消费品征税的好处和间接税的好处。

第二十二篇续前篇内容

无权管理贸易――缺乏这种权力的弊病――根据定额招募军队――这种制度的弊病――各州在国会投票权相同所造成的弊病和危险――缺乏司法权――国会的组织完全不适于行使适当的权力――现在的邦联从未经人民批准。

第二十三篇为了维持联邦,需要一个同拟议中的政府同样坚强有力的政府

联邦政府的目的――各州的共同防务和必要的权力――这些权力不应限制的理由――邦联在这方面的失败――宪法的补救办法。

第二十四篇进一步考虑共同防务所需要的权力

答复反对常备军的意见――给予国会这些权力――对国会的限制――除两个例外,州宪法并未禁止有常备军――邦联条款中也未加禁止――联邦政府需要这些权力――我们的商业需要有一支海军。

第二十五篇续前篇内容

答复认为各州能提供共同防务的反对意见――不能将共同防务交给分离的各州,因为这对某些州是一种强迫,对所有的州可能是危险的,会造成各州之间的互相嫉妒,有可能危及联邦的权威――邦联在这方面的条款――限制国会招募或维持军队的决定权的错误――民兵的不利条件――没有对外战争时,常备军有时也是需要的――宾夕法尼亚州和马萨诸塞州的例子――过分限制联邦政府的危险。

第二十六篇研究限制立法机关在国防方面权力的主张

主张的由来――这里并不赞成――和平时期取消和军事编制――主张的由来及发展――给予国会权力是一种充分的保护――这样做的理由――答复政府首脑可能获得军需品的反对意见,就这点呼吁联合。

第二十七篇续前篇内容

考虑新政府将需要军事力量来执行其法律的反对意见――全国性政府没有比州政府更惹人恶感的危险――相信联邦政府会比州政府管理得更好的理由――发生反对联邦政府暴乱的可能性不大――需要武力的可能性比反对派提出的要小――理由――联邦法律就目前来说,是国家的最高法律。

第二十八篇续前篇内容

联邦政府必须使用武力的情况――相反计划中同样需要――使用武力要由国会控制――如果国会不忠实,就有最初的自卫权――各州对联邦篡夺的防御――国家领土范围和有限资源的进一步保护。

第二十九篇关于民兵

民兵的管理必须交给联邦政府,以保证组织和纪律的统一――答复联邦长官无权召集地方武装,以及担忧来自管理民兵权力的危险等反对意见――“普布利乌斯”关于民兵编制的计划及其好处――各州任命民兵军官是一种充分的防护措施――答复关于反对把民兵派往边远各州的权力的意见。

第三十篇关于一般征税权

这种权力对每种政体都是必要的――缺乏这种权力的不良影响――现在邦联政府的效果――答复关于国会应限于对外征税的反对意见――征用制度的弊端和缺点――如果没有全面权力,现有经费在战时就会转作他用――全面权力会给国家开辟财源井取得贷款人的信任。

第三十一篇续前篇内容

首要原理的重要性――在道德和政治方面――在这些问题上意见分歧的理由――评已有论点。评联邦政府篡权和联邦政府侵犯州政府的反对论点――人民大众对州政府的同情。

第三十二篇续前篇内容

考察总的征税权会妨碍州征税权的反对意见――对付这种危险的屏障――对联邦统治权的限制――联邦政府独有的征税权就是对进口货征收关税――其他各方面的征税权同各州一致――这方面的证明――联邦权力和州的权力并无矛盾――同等权力是主权划分的必然结果。

第三十三篇续前篇内容

考察对临时征税权的反对意见――这些权力是必要的――明确授予这些权力是谨慎的行动――联邦当局及其成员是联邦措施是否适当的判断者――考察联邦征税法是最高法律的反对意见,指出这种最高权力的必要性――宪法对这些法律的限制。

第三十四篇续前篇内容

征税方面的同等权力是完全处于从属地位各州的可行办法――否认同等权力切实可行是荒谬的――罗马史的实例――联邦政府需要巨大的征税权。

第三十五篇续前篇内容

在税收问题上对联邦政府不加限制的理由――限制会导致征税不平等和压迫――考察关心税收能防止过高的税率以及纳税公民的各个阶级都不能提出异议――就税收来分析国会的代表制――混合代表制的良好效果,众议员需要见多识广。

第三十六篇续前篇内容

就征税问题进一步考察代议制――联邦政府能够行使国内征税权――比征甩制度好――在征税方面州和联邦并无冲突的危险――考察关于征税权的次要反对意见。

第三十七篇关于制宪会议在设计适当政体方面的困难

以公正精神讨论公众措施的困难――预先决定的敌友――联邦党人的意见是向那些只希望祖国幸福的人们提出的――指出工作中的新奇事物和困难――宪法必然是不完善的,但是制宪会议进行工作时毫无派别情绪,最后均感满意。

第三十八篇续前篇内容,并揭示反对意见与新方案互不相关

迄今为止,经每个人审议并同意而组成的一切政府――例子――新制度由于缺乏经验而产生的错误――美国目前形势――指出现有弊病,反对派的异议和矫正办法无济于事。

第三十九篇此方案与共和政体原则的一致性。

美国只能采用共和制度――实例表示的共和政体原则――新提出的宪法符合这个标准――从宪法条款来证明这点――既不是完全国家性的,也不是完全联邦性的。

第四十篇审议和证实制宪会议关于组织一个混合政府的权力

审议会议行动的权力――从责任考虑,即使越权也是适当的―一宪法只是提出罢了――彻底改变的必要――制宪会议是否越权,并不影响批准问题。

第四十一篇宪法所授权力概论

所授权力的大小――不比应授予的权力大――考察一般的反对意见――授权对象――宣战和颁发捕押外国船只的特许证――设置陆军和舰队一管理和召集民兵――征税和借款。

第四十二篇进一步考察宪法授予的权力

管理同外国的来往――大使、领事和条约――惩罚海盗行为、公海上的严重犯罪行为和违犯国际法的行为――对外贸易的管理―一对奴隶买卖的制裁――考察对这二点的反对意见――保持和睦而适当的州际交往――州际贸易和印第安人贸易――货币的铸造――对伪造者的惩罚――度量衡标准――归化――破产法――证明公法的条例――邮路和邮局。

第四十三篇续前篇内容

各方面的权力――著作权和专利权――联邦城市――对叛逆罪的惩罚――接纳新州――管理领地和管理公共财产――保障各州的共和政体――保护各州抵御外侮,对付内乱――承担支付未偿债务――宪法修正案――在九个州的同意下本政府即可成立――这是对邦联的侵犯的反对意见――批准州和拒绝批准州之间的关系。

第四十四篇对若干州的权力的限制

禁止各州之间订约和结盟,禁止颁发捕押外国船只的特许证,禁止铸造货币。禁止发行信用券,除金银外,禁止制定任何法定货币,禁止通过褫夺公权的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和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禁止设制高贵称号,禁止征收进出口税――有权制定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法律,以实施上述各种权力――这种权力的必要性――禁止行使任何未经明确授予的权力――实际列举所授予的一般权力――从反面列举,并详细说明保留的权力和完全不加说明――滥用这种一般权力的纠正办法――宪法和符合宪法的法律和条约是至高无上的――州和联邦官员拥护宪法的誓词――授予的权力没有一点是不必要或不适当的。

第四十五篇考察所谓联邦权力对各州政府的威胁

新宪法对州政府并不是一种威胁,因为邦联的倾向是削弱中央权力;各州政府在人民中间会有更大的影响,各州政府是联邦政府的重要部分;合众国官员比各州官员少;保留的权力相对多于授予的权力;已提出的改变主要不是增加新权力,而是巩固原有权力。

第四十六篇比较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的影响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只不过是同一部分选民的不同代理者――人民首先隶属于州政府――理由――联邦政府只有在管理比较适当时才能赢得威望――理由――答复关于联邦军事力量方面的异议――关于联邦权力会威胁州政府的说法的总结性论述。

第四十七篇新政府的特殊结构及其各部门的权力的分配

考察各部门应该分立的准则――这个准则是严格的――新宪法井未违反此准则――孟德斯鸠的观点――考察各州宪法在这一方面的条款。

第四十八篇这些部门的分立不应达到彼此没有符合宪法的监督程度

人们承认,一个部门的权力不应由另一部门行使――一个部门不应对另一部门施加强制性的影响――防止一个部门侵犯另一部门的研究――缺乏新的符合宪法的限制――立法机关并吞其他部门的趋势――理由――说明行政部门侵犯之一例。

第四十九篇用召开会议向人民呼吁的方法来防止政府任何部门侵犯权力

用适当规定的方式向人民呼吁是适当的――一个充分的补救方法――如果用得太多是非常危险而无效的一理由一这种呼吁什么时候有用――偶然求助于人民的意见。

第五十篇定期向人民呼吁的研究

间隔时间长短的优缺点――宾夕法尼亚州的例子。

第五十一篇政府结构必须能使各部门之间有适当的控制和平衡

获得这种相互控制和平衡的方法――联邦政府保护人民权利的有利条件――委托权力的划分――人民当中的各种利益集团。

第五十二篇众议院

选举人――众议员的资格――任期――两年一度的选举――经常选举的意义――其他政府中的服务期限――在英格兰、爱尔兰和美洲殖民地――两年一度的选举并不危险――从国会的性质和地位得出这种理由。

第五十三篇续前篇内容

答复一年一度的选举结束之时就是虐政开始之月的反对意见――两年一度的选举是需要的、有用的――期限过短的反对意见――两年一度的选举有用而且稳妥。

第五十四篇各州众议员的分配比例

人数是选举众议员的适当标准――奴隶的选举法――对于奴隶不得参加当地选举这种反对意见的研究――按照人0数目和财产选举众议员的权利一国会里的票数应与各州的财富成比例――不许有虚报人口的动机,因为人口数目不仅是选举众议员的根据,而且也是征税的根据。

第五十五篇众议院的全部人数

本题所具有的重要性――决定适当人数的困难――小州需要较小的比例――国会的有限权力并不要求众议员人数过多――研究和答复各种反对意见――研究危险的根源。

第五十六篇续前篇内容

研究国会太小,不能了解选民的利益和愿望的反对意见――众议员应了解选民的利益――一联邦立法的对象――少数众议员就够了――征税―――民兵―一大不列颠的经验。

第五十七篇结合众议员的选举来研究新计划有牺牲多数人让少数人向上爬的所谓趋势。

这种反对意见原则上冲击了代议制政体的根源――众议员由各阶级选举,由各阶级产生――列举保证众议员忠诚的种种保证――选举众议员的条款,众议员的资格和州官员的资格相同――选民的相对数目并不是赞成州和不赞成联邦制度的理由――这个原则既不合理也行不通――并无事实根据――英国下院和我国各州的例子。

第五十八篇研究众议员人数不会随着人口增长的需要而增加的反对意见

就这一点把各州宪法与拟议中的宪法加以比较――各州政府的实践――国会的组织会引起警惕――大州将控制小州――答复参议院会阻止众议员人数增加的反对意见――众议院有合乎宪法的根据拒绝为政府费用拨款――反对众议院人数过多的理由――研究多数人是法定人数,而法定人数中的多数能执行法律的反对意见。

第五十九篇。关于国会规定议员的选举权力

每个政府必须具有维持自己存在的手段――研究这种权力的不同受托人――这种权力的实质和范围――如果不授予这种权力,联邦政府将受州政府支配――各州政府维持其存在的权利未受损害――研究各州选举参议员的权力具有同样的危险性这一反对意见――保持这种权力的理由――研究各州的利益集团足以防止州政府滥用权力,控制议员选举这一反对意见。

第六十篇续前篇内容

研究国会能利用此项权力促使它所喜欢的阶级当选而排斥其它阶级的反对意见――列举驳斥这个反对意见的理由。

第六十一篇续前篇内容

反对关于一切选举均须在选举人居住县内举行的条款――此类规定并无害处,亦无保障作用――与各州宪法中相应条款之比较――议会确定同一选举日的权力或许十分重要――设想宪法中不包括有关确定同一选举日的条款――关于此项一般内容的结束语。

第六十二篇一参议院

参议员之资格――由州立法机关任命参议员――参议院中的平等代表权――联邦政府的双重性质要求双重代表权――参议院中的平等代表权是对各州主权的确认――参议员的人数与任期――议会中需要此一上院,以防止不恰当之立法,以防止派性之作祟,以防止无知之立法,以防止由于成员多变而造成谘议无常――历数谘议无常之危害。

第六十三篇续论参议院

避免缺乏应有的民族荣誉感,应有的责任感,以及防范差错与谬误的手段――历史证明一切国运长久之共和政体无不设有参议院――古代共和政体与合众国的区别――雅典、迦太基、斯巴达、罗马、克里特――探讨担心参议院取得超越寻常地位的反对意见一此种后果并无可能――马里兰州之参议院――英国议会――斯巴达、罗马、迦太基――众议院的支配性影响。

第六十四篇参议院之权力

缔约权――此项权力的重要性――理应付之于参议院执掌――成员众多的机构不适于执掌此项权力――理由――探讨反对参议院执掌此项权力的意见,并列举否由此种反对意见的理由――参议员之责任感。

第六十五篇续论参议院之权力

任命公职人员――行使作为裁决弹劾案法庭的权力――组成此类法庭之困难――参议院最适于承受此项委托――探讨并否决将此项权力委之于最高法院的雏议――探讨并否定由最高法院与参议院联合行使此项权力之适宜性――探讨并否定将此项权力付之于与政府任何部门无关的个人之适宜性――即使由参议院行使此项权力并不理想,亦不应因此而否决宪法草案。

第六十六篇进一步探讨反对参议院行使作为裁决弹劾案法庭的权力之意见

关于使立法与司法职能统一的反对意见――反对派欣赏纽约州宪中的此类相同规定――关于使参议院权力过分集中而会产生特权阶级的反对意见――关于参议院对其曾已认可之官员将会过于宽大处理的反对意见――关于参议员因滥用缔约权而可能受到弹劾,遂造成自行裁决的反对意见。

第六十七篇行政部门

探讨并驳斥有关这一方面的歪曲说法。

第六十八篇选举总统之方式

反对派对宪草唯一不曾谴责过的部分――此种方式具有充分保障――选择中包含民意之可取――由合格人士如选举人团进行选择之可取:以防纷争与混乱;以防操纵与腐败,以使总统仅对人民负责――这一切好处无不具备――不大可能选出不合格的人――探讨并赞成由人民选出副总统。

第六十九篇行政首脑之真实属性

单一之个人――与英王及纽约州长之比较――任期四年,并得连选连任――与英王及纽约州长之再次比较――可以弹劾、被免职,及受民法审判――复与英王和纽约州长,以及马里兰和特拉华二州州长相比较――否决权――再作如前之比较,并与马萨诸塞州长相比较――统率执行联邦任务之民兵――再作如前之比较――统率合众国之陆军与海军――再作如前之比较,并与新罕布什尔及马萨诸塞二州州长相比较――特赦权――如前之比较――缔约权――如前之比较――行政权力之泛论与比较。

第七十篇再论行政部门

强有力之行政首脑符合共和政体――如何构成真正的行政首脑――单一性――此点之理由――将行政权付之于二名或更多的长官――由一委员会钳制行政首脑――列举对非单一制及由委员会钳制的反对理由。

第七十一篇行政首脑之任期

影响其行动的坚定性――对持久之事物才有更大的关切――行政首脑不应屈从于人民及立法机构之一时冲动――政府各部门相互间独立之必要性――任期过短势必减少其独立性――探讨拟议之四年任期。

第七十二篇续前篇内容,并探讨行政首脑之连选连任

任期长短影响政府之稳定性――各部部长从属于行政首脑,并与之共进退――行政首脑之连选连任――探讨对此之反对意见――单一任期之限制减少行为端正之动机,增加行为不轨之诱因,妨害在职经验之积累,在非常时期使国家得不到最佳人选之效力,并形成使政府难以保持稳定之宪法障碍――探讨单一任期之所谓好处――不应阻碍人民遴选富有经验之士。

第七十三篇维护行政首脑之条款,以及否决权

无适当规定难免使行政首脑受制于立法机构,而行政首脑之独立性不应受到损害――否决权――列举并探讨赞同与反对之理由――否决权不是绝对的――在纽约与马萨诸塞二州并皆存在。

第七十四篇行政首脑之统辖陆军与海军,及其特赦权

第七十五篇行政首脑之缔约权

宪章中最佳特色之―――探讨担心使行政与立法部门合并之反对意见――此一合并并非不合宜――其理由――众议院之不能被允许参与――反对仅需参议员人数三分之二之出席。

第七十六篇行政首脑之用人权

宪章中之卓越特色――此项权力无法由全体人民行使――将引起行政首脑更明确的责任感――反对单独委之于总统――总统可能为参议院所驳回一参议院之认可在于制止循私――探讨认为由是而使总统得以操纵参议院之反对意见――参议院之整体无从腐化――宪章之保障。

第七十七篇续论用人权,并探讨行政首脑之其他权力

任命以及更代均需参议院之认可――探讨担心总统不适当操纵参议院或出现相反情况之反对意见――与纽约州委任制度之比较――用人权之应委诸委员会或由众议院分享――向议会提供情报之权,向议会建议措施之权;召集议会或其一院主权;宣布议会休会之权;接受大使及其他使节之权;执行联邦法律之权,授予合众国全体军官职衔之权――有关行政部门之结束语。

第七十八篇司法部门

任命之方式――任期――完全独立之必要性――宣布法律是否违宪之权――立法部门对其权限应自行审定――对法律之解释是司法部门的特殊职权――在这一方面需要独立性――作为宪法以及个人权利之监护人,司法部门需要独立性――行为端正即可继续任职之明智。

第七十九篇续论司法部门

维护司法部门的特定条款是保持其独立性所必需的――司法部门之责任――法官可以受弹劾――不可以因丧失能力而予免职――其理由――与纽约州完相比较。

第八十篇司法部门之权力

司法权应涉及何类案件――涉及联邦依法颁布之法律的一切案件;有关执行宪法规定的一切案件,合众国为诉讼一方的一切案件;在对外关系中涉及联邦和平、或诉讼涉及二州、或一州与另一州之公民、或不同州之公民的一切案件;发生于公海之上或涉及海事司法的一切案件;不宜由州法庭审理的一切案件――根据宪草司法权将涉及何类案件――宪法规定之陈述――这些规定符合司法部门应有之权限――委之以衡平法的适宜性。

第八十一篇续论司法部门,兼及司法权之分担

建立最后与最高司法法庭之适宜性――将司法权委之于特定部门之适宜性――探讨这方面的反对意见――此项权力之委托使司法脱离立法部门得到更完善的保证,使行为端正即可继续任职的原则得到更全面的承认,保证获得更为得力的法律人才,并使司法脱离党派纷争――某些州之范例――探讨所谓立法部门除涉及未来行动而外无法纠正司法上的错误,以及所谓司法部门侵犯立法部门权力的危险――组织低级法庭之适宜性――减轻最高法院的负担――各州法庭不适于审理――将合众国划成若干司法辖区的好处――司法权分担应有的形式――最高法院之固有管辖权――低级法庭之固有管辖权――最高法院之上诉管辖权。

第八十二篇续论司法部门

州法院对联邦事务之管辖权――州法院保留未经完全委之于联邦的一切管辖权――涉及特殊规定之案件,其审理可由议会完全委托最高法院――各州法院与联邦法院具有并行管辖权时之相互关系――各州法院审理之案件得向最高法院上诉――联邦低级法庭之上诉管辖权。

第八十三篇就陪审团审判续论司法部门

探讨关于宪草未规定民事案件由陪审团审理的反对意见――这种反对意见所依据之原理的真实含义――探讨由陪审团审判之权利的重要性――刑事与民事案件――各州之陪审团制――确立一般规则之困难――在某些情况下此种一般规则之不当――马萨诸塞州之提案――纽约州宪中之规定――关于在无论何种情况下均应建立陪审团制的提案――结束语。

第八十四篇探讨并反驳对宪草的某些一般性的及其他的反对意见

人权法案――新闻自由――政府所在地过远问题――没有关于对合众国负债的规定――新体制的额外开支――结束语。

第八十五篇结束语

讨论问题的方式――呼吁读者审慎权衡井采取认真行动――普布利乌斯对其所提论据之信心――即使未臻完善亦非拖延之理由――未完善之处之被夸大――宪草并无显著缺点――宪草保障人民权利及利益――虽然未臻完善,仍不失为可取之草案――国情不容许拖延而妄图追寻完善之草案――另外举行制宪会议之困难――通过后再以修正案方式弥补缺陷较为容易――任何方案均不能使所有各州满意――探讨所谓以后进行修正的障碍――召集联邦代表会议进行修正之容易――结论。

附录

一、召开联邦制宪会议国会决议

二、邦联条款

三、关于将宪法提交国会的决议

四、华盛顿致国会函

五、合众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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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赏析:

我们就可以给共和国下个定义,或者至少可以把这个名称给予这样的政府:它从大部分人民那里直接、间接地得到一切权利,并由某些自愿任职的人在一定时期内或者在其忠实履行职责期间进行管理。对于这样一个政府来说,必要条件是:它是来自社会上大多数人,而不是一小部分人,或者社会上某个幸运阶级。

根据所有(州)的宪法,最高公职的任期同样会延长到一定的期限,在许多场合下,在立法和行政部门内,会延长若干年。此外,根据大多数宪法的条款,以及在这个问题上最值得尊重的公认意见,司法部门的成员由于忠实履行职责可以保留他们的职位。


为了考察政府的真实性质,可以结合以下各点来考虑:政府建立的基础,其一般权力的来源,这些权力的行使,权力的范围,政府将来进行变革的权力。

每个州在批准宪法时被认为是一个主权实体,不受任何其他各州约束,只受自己自愿的行动的约束。

因此,在这方面,新宪法如果制定的话,将是一部联邦性的宪法,而不是一部国家性的宪法。

通常权力的来源方面。众议院将从美国人民那里得到权力,就这点来说,政府是国家性的政府。另一方面,参议院将从作为政治上平等的团体的各州得到权力,就这点来说,政府是联邦政府。总统选举方面,分配给各州的选票是按照一种复合的比例,一部分是把它们当做各不相同的同权团体,一部分是把他们当作同一团体的不平等的成员。

从政府的这个方面来看,它似乎是一种混合的性质,所表现的联邦性特征至少和国家性特征一样多。

在权力的行使方面,可以称之为一个国家性政府。(对公民个人行使权力而非对组成联邦的各政治团体。)

在权力的范围方面。拟议中的政府不可能被认为是一个全国性政府;因为其权限只限于某些列举的对象,而把对于所有其他对象的其余不可侵犯的权力留给各州。

如果我们从宪法与宪法修正权力的最后关系来检验宪法,我们会发现它既不完全是国家性的,也不完全是联邦性的。

因此,拟议中的宪法严格说来既不是一部国家宪法,也不是一部联邦宪法,而是两者的结合。


世袭君主固然时常压迫人民,然而由于其个人利害与其统治如是息息相关,致使其受外国腐蚀的危险甚小。但是,由平民一跃而为政府首脑之人,如其个人财富仅只小康或甚微薄,复又预见经过为期不久之后,仍将恢复原来的社会地位,则此人即被置于可以牺牲其职责以换取利益的诱惑之下,必须具有极为崇高的道德品质始能抗拒。贪婪者可能被诱使背叛国家利益以猎取财富。

如将缔约权全部委之于参议院,则无异于取消宪法授权总统掌管对外谈判事宜的好处。

综上所述,缔约权委之于总统与参议院联合掌握,实委之于任何一个方面均为妥善。


消除党争危害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消除其原因,另一种是控制其影响。

消除党争原因还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消除其存在所必不可少的自由;另一种是给予每个公民同样的主张、同样的热情和同样的利益。

关于第一种纠正方法,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样一种说法更确切了:它比这种弊病本身更坏。自由于党争,如同空气于火,是一种离开它就会立刻窒息的养料。但是因为自由会助长党争而废除政治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由,这同因为空气给火以破坏力而希望消灭动物生命必不可少的空气是同样的愚蠢。

第二种办法是做不到的,如同第一种办法是愚蠢的一样。

党争的潜在原因,就这样深植于人性之中……

我们的结论是,党争的原因不能排除,只有用控制其结果的方法才能求得解决。

一种纯粹的民主政体——这里我指的是有少数公民亲自组织和管理政府的社会——不能自制派别斗争的危害。

共和政体,我是指采用代议制的政体而言,情形就不同了。

联邦优于各州之处,就是能选拔见解高明、道德高尚,能超出局部偏见和不公正的计划的代表。能更好地防止一个党派在数量上超过其他党派而且压迫他们。联邦内组成的种类更多的党派,加强了这方面的保证。给不讲正义和图谋私利的多数人以最大的障碍,反对他们协调一致,完成其秘而不宣的愿望。


在这种情况下(审议弹劾案),最大的危险莫过于使其裁决屈服于派别间相对力量的大小,而不取决于有无罪责的证明。

除了参议院,何处又能找到具有足够的尊严或可以充分便宜行事的法庭呢?还有什么其他机构可能充分把握其本身立场,在被告的个人合作为人民代表的原告(众议院)之间,能够不屈不挠的保持必要的无所偏倚呢?

最高法院能否符合这一条件而予以依靠呢?这是很值得怀疑的,因为最高法院的法官不见得在一切时候都具有执行如此困难任务所需要的那种突出的坚定性;尤其值得怀疑的是,这些法官是否具有足够的信用和权威,而在某些场合下,使人民能够接受同自己代表提出的控告相反的裁决。

社会中最受信赖、最为超群的人士,从此荣耀一世,或者蒙羞终生,完全取决于处理弹劾案法庭的自由裁决,这样严重的责任不容许把这种委托托付给少数的人。

由于裁定应予弹劾而使被告蒙受的屈辱,并未结束因其犯罪所应受的惩罚。被弹劾后而从此失去全国的尊敬和信赖、荣誉和报酬后,大概还要受到普通法律的控告和处罚。

在两种情况中让同一些人担任法官,则可能成为迫害对象的人就会在很大程度上被剥夺掉两次审判本来可以提供的双重保障。本来的判决,按其措辞,不过是免去现职和不再叙用,却往往实际包括使之丧失生命和财产。


因此,参加裁决的是公众的情感而不是理智。但是只有公众的理智应该控制和管理政府,情感应该由政府控制和调节。


其它内容:

书籍介绍

本书作者为美国开国元勋汉密尔顿(1755或1757—1804)、杰伊(1745—1829)、麦迪逊(1751—1836)。其中,汉密尔顿为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美国宪法起草人之一以及首任财政部长;杰伊为美国首任司法部长及纽约州长;麦迪逊,在制宪会议中有“宪法制定人”之称,为美国第四任总统。本书是他们在制定美国宪法的过程中所写作的有关美国宪法和联邦制度的评论文章的合集,主要对美国宪法和美国政府的运作原理进行了剖析和阐述,是研究美国宪法最重要的历史文献之一,被尊为“美国宪法之源”。


精彩短评:

  • 作者:阿尔达的星空 发布时间:2023-07-01 21:15:40

    中国古动物馆大型宣传册,图片与文字俱佳。研究那些千百万年前就已经沉睡的动物,有点令人心驰神往。

  • 作者:阅湖 发布时间:2013-06-01 12:06:23

    一星送给吐槽无力的翻译。。。

  • 作者:澈之 发布时间:2013-08-31 22:59:30

    八十五篇短小精悍逻辑严密的论文,全是为了七条效法是为当时最宜试用的制度,正以论述宪草之安排周密符合立宪原则,反以驳斥指责批评与保守的既得利益者。字字句句在于排除党派动机、特殊利益、自尊心、感情或偏见对于立法的影响,处处皆以国民富强及人民利益为准则,是为精英集团之间相互纠葛妥协,理性审慎,对人民及其后代之成果,美利坚立国二百余年来,根基稳固为环宇之强国,向仰赖合理之立法与制度。察我国民初立宪史,立宪者为从日本半途而废之法学辍学者,数日而成民初约法,革命派与立宪派及北洋集团之间共识难成,面对国家危难,众人却以党争为一切之要义,置宪法于不顾,对人立法与三权失衡之现象如此突出明显,三年而约法废,不为怪乎。思百年来中国之立宪路,莫不怅惘而叹息。

  • 作者:孤柏岩上的树 发布时间:2016-02-12 14:53:49

    承认人性之恶,才能止损人性之恶。呼吁人们应该做什么只是空话,关键在于如何防范......赶脚这书就是从几百年前穿越过来直接打Ron Paul脸的........看了三年终于看完了,翻译太太太太太烂了!!!

  • 作者:行动视讯头 发布时间:2014-12-10 08:26:40

    经典归经典,重看一遍越来越觉得这个书里面的某些格言可能被你国学者吹得太高了。

  • 作者:游萦 发布时间:2011-08-31 13:53:31

    书是好书,翻译太恶心了


深度书评:

  • 联邦制的大共和国

    作者:知闲 发布时间:2008-12-30 13:06:34

    ——《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笔记

    这篇致纽约州“人民” [1] 的文章致力于捍卫联邦和平民政府。麦迪逊向平民政府(popular governments)的朋友们讲话,以反对自由的敌人(the adversaries)。[2] 麦迪逊一开场就明确做了卡尔·施米特所谓的“敌友之分”,这篇文章将是高度政治性的。同时,麦迪逊也不加说明地将平民政府和自由当成可替换的词组来使用,平民政府有自由的属性,自由属于平民政体,自由和平明政体彼此相属。美国的宪制(constitution)对古今的民主典型都做了有价值的改进,这一改进“怎么赞扬都不为过”。但是它仍然无法排除这方面的危险:不稳定、不公正和公开会议中的混乱。这是所有平民政体都有的致命疾病。麦迪逊引用他那些最深思熟虑和最有德行的公民同胞的观察来证明这一点:“我们的政府太不稳定,在敌对党派的冲突中不顾公益,决定措施过于频繁,不是根据公正的准则和小党派的权利,而是根据有利害关系的占压倒多数的超级势力”。麦迪逊将这个问题概括为党争。平民政体致命的缺点在于剧烈的党争,而联邦最值得仔细发展的优势莫过于能打消和控制党争的毁灭力量。麦迪逊向平民政体的朋友们指出了这一政体必有的致命疾病,然后向他们推荐联邦这一良药。

    麦迪逊理解的党争是指,一些公民在某些共同的激情或利益的驱使下,联合成为整体中的较大部分或较小部分,反对其他公民的权利或共同体永久的共同利益。有两种方法可以治愈党争的危害:移除其原因;控制其结果。

    麦迪逊列举了两种移除党争原因的方法:一,破坏党争赖以存在的自由;二,给每个公民以共同的意见、共同的激情和共同的利益。第一种方法是愚蠢的,这种药比疾病更糟糕。在这里麦迪逊把自由比作空气,而比喻总是含糊不确切的。人作为动物不能离开空气生活,不过人离开自由是否能生活呢?无论如何,麦迪逊看起来并不想要跟平民政体的朋友们讨论这个问题,而只是简单地指出抛弃自由极为蠢劣(folly)。

    如果说第一种方法是不明智的,那么第二种方法是实行不了的。麦迪逊论证说,“只要”人的理智继续犯错,而人又自由地运用他们的理智,就会形成不同的意见。“只要”在人的理智和自爱之间存在关联,意见和激情就会相互影响;前者就会是后者依附的对象。[3] 接下来他讲了引起党争的利益部分。利益在于财产的占有,最初的财产权源自人们的能力,这种能力指的是获取财产的能力。获取财产的能力先于财产,而政府的首要目标是保护这种能力而非保护财产。人们的能力多种多样,对多种多样的获取财产的能力的保护导致了人们占有财产的不同。人们对不同财产的占有使社会总会分化为不同的利益集团和党派。既然政府要保护人们获取财产的能力,那么这第二种方法就是实行不了的。

    麦迪逊基于这个论证说,党争的潜在原因就如此被播种(sown)在人的自然之中。这个种子在不同的环境中会有不同程度的发育。不过麦迪逊在这个论证之外又提出了一个施米特式的阴暗论证:人有非常强烈的相互憎恨的倾向,最无关紧要并且最不真实的原因就足以点燃他们不友善的激情并激起最狂暴的战争。[4] 社会总要分裂为党派,而党派之间要进行致命的党争是因为人的自然中有相互憎恨的强烈倾向。麦迪逊紧接着提到了党争的那个最普遍以及最持久的源头:多种多样和不平等的财产分配。不同于那些无关紧要以及不真实的原因,财产分配的不平等使社会持久地分化为各种各样互相妨碍的利益集团。对这些利益集团的管制是现代立法的首要任务,麦迪逊没有说他为什么强调“现代”。这种任务使政府的必要而日常的运行带上了党派和党争的精神。

    党争的存在使公正的法官有必要存在,而这样一个公正的法官只能是一位被启蒙了的政治家(that enlightened statesmen)。然而这位政治家不会总是处在领导地位,就算他处在领导地位他的判断也会被那些党派的判断压过。启蒙运动改变不了党争存在的原因,改变不了人的自然。“党争的原因不可能被移除,可行的方法只有通过控制其结果来缓和党争”。这样,麦迪逊就被引向这个有必要探讨的问题:保护公共利益和私人权利不受党争的危害,同时又保存平民政府的精神和形式。换言之,如何在保存平民政体的同时改进平民政体,以使之为人们尊重和采用。

    达到这个目的的方法只有两个。“要么必须防止多数中同时存在同样的激情或利益,要么必须使这样具有同样的激情或利益的多数由于他们的人数和当地情况而不能同心协力地将他们压迫别人的阴谋付诸实行”。“这样来看问题,可以得出结论说:一种纯粹的民主政体——这里我指的是由一小群公民亲自组织和管理政府的社会——不能治愈党争的危害。”这样的民主政体永远是一幅动乱和争论的景象。鼓吹这种政府的政治理论家错误地假定,通过把人类简化为在政治权利上完美平等的人,就可以使人在财产的占有、意见和激情上完美地平等化和相似化。真正的民主政体是不可取的,麦迪逊开始推荐共和政体这样一种代议民主制政体。

    麦迪逊接下来比较了纯粹的民主政体和它的改进版本代议民主政体即共和政体。通过检查两者的不同,他将使我们理解这种改进的自然(nature),并看到共和政体可以从联邦(Union)得到的功效。最大的区别有两点:“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的公民人数和国土范围都可以大得多”。

    第一个区别的关键在于被选出来的代表既有可能比人民自己更好地表达真正的公共利益,也有可能出于私利背叛公共利益。问题是大共和国还是小共和国更容易选出公共利益真正的守护者?麦迪逊举了两条理由来说明大共和国更好。首先,不管共和国多么小,代表都必须达到一定人数,以防备一小撮人的阴谋集团。而不管共和国多么大,代表也必须小于一定人数,以防大众(multitude)间的混乱。这样大共和国中代表的比例要小于小共和国,而如果合适的人选所占比例相同,那么大共和国更可能做出合适的选择选出合适的人选。其次,在大共和国中不合适的候选人更难通过玩弄邪恶的技艺而上台,而拥有最吸引人的优点和最广泛最长久声望的候选人更有可能胜选。

    从这方面看,共和政体就其自然而言,大比小好。不过麦迪逊又指出,大的和小的共和国都各有其缺点。大共和国的代表不够熟悉地方的情况和次要的利益,而小共和国的代表又太局限于这两者,不足以理解并追求重大的和国家的目标。联邦可以把小共和国和大共和国的优点结合起来,把重大的和共同的利益交给国家立法机关去处理,把地方的和独特的利益交给州立法机关去处理。共和政体改进了民主政体,联邦的共和政体改进了纯粹的共和政体。

    第二个区别的关键在于,大共和国中人们更难联合起来达到不公正和不道德的目的。麦迪逊没有排除这种可能性:在大共和国中一些人联合起来压迫其他人。麦迪逊只是说,这种危险在大共和国中比在小共和国中要小一些。

    麦迪逊总结说,对这两点区别的分析很清楚地表明,在控制党争的结果上,共和政体优于民主政体,大共和国优于小共和国,联邦优于其成员。其优越之处在于后者能选出这样的代表,他们的被启蒙了的观点和有德行的情感(enlightened views and virtuous sentiments)将取代地方的偏见和不公正的阴谋。普世的将取代地方的,公正的将取代不公正的。被启蒙了的政治家将统治未被启蒙的人们。在各种政体的统治者中,联邦制的大共和国的统治者——那些“代表们”——最有可能是被启蒙了的的政治家。其优越之处还在于后者中的党派更难以不顾正义地去图谋私利。社会总要分裂为党派,而党派又总要去图谋私利,但是在联邦制的大共和国中,这些党派更难胜过正义的力量。

    麦迪逊向平民政体的朋友们推荐联邦制的大共和国。

    [1] 强调为笔者所加。

    [2] Adversary在神学上有魔鬼、撒旦之意。

    [3] “前者”指理智还是意见,“后者”指自爱还是激情?这种行文上的小瑕疵显然是因为写的太匆忙了。

    [4] 德里达在《友爱的政治学》中对施米特的批评似乎没抓住这个要点。

  • “总统靠不住”的历史渊源

    作者:维舟 发布时间:2010-08-26 09:45:59

    要了解一个国家,最直接的办法是追溯它立国之初的格局。这一点似乎尤其适用于美国,原因之一是作为其立国之本的联邦宪法,自颁布之后的两百多年里,除了十多条修正案之外,没有任何变动,至今指导和规范着美国社会的一切方面。与这种稳定性适成对比的是,这部宪法在其最初制定的时候,对其中的每一个条文,制宪者之间却爆发过极其激烈的争执,其中麦迪逊、汉密尔顿等为联邦制进行的辩护最终结集为这一本《联邦论》,至今仍被公认为是对美国联邦宪法的最好解释。

    当时的美国百废待兴——甚至还没有一个“美国”存在,因为从英国获得独立的北美十三个殖民地,事实上是十三个小国家,各自都有自己的宪法、民选政府、民兵武装和法律文字体系,它们之间可能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反对英国统治。不仅如此,它们面积和人口差别悬殊,历史渊源、社会结构和人口组成都各不相同,彼此也互不隶属。因此,一个现实的问题是:独立之后该怎么办?大体上,制宪会议就是关于“美国向何处去”的争论。当时主张中央集权的国民政府论者不多,但却有一股强大的思潮坚持保留各邦独立主权的邦权论,而汉密尔顿等主张的联邦论则是这两者的妥协。

    虽然美国历史的总体趋势是联邦权力的不断扩张,但对州权的强调却从未衰歇。时至今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各州法院的审判均表示尊重,并不以“纠正”其判决为己任;而1963年亚拉巴马州长以捍卫州权为由,阻止联邦政府让黑人进入大学的举止,更为世人所周知。美国人对“大政府”可能对地方自治权力所造成的侵犯极为警惕,而其理论的源头仍是北美十三个殖民地时期所奠定的。两百年后尚且如此,可以想见在当时那种强调独立自主、“各自好好过”的呼声有多么强烈——那时的美国,实际上是十三个小国家组成的松散联盟,与其说它像今天的美国,不如说它更像今天的欧盟。

    汉密尔顿等人已意识到这种联盟体制巨大和根本的缺陷,那就是:“为联邦立法,要取得各邦的集体同意,不能立法管理生活在各邦的公民个人。”因此联邦决议虽然理论上对各邦宪法有约束力,实际上却常被置之不理,最多是礼貌地予以尊重。鉴于各邦情况迥异,如果要全体通过,那么“真正运作起来,会使行政陷入尴尬,摧毁政府活力”,很可能因为某个顽固的少数卡在那儿,使得明明最佳的办事模式无法获得通过。——正如现在的欧洲,取代欧盟宪法的《里斯本条约》光是为取得27个成员国的同意就花费了8年时间进行谈判和批准。如果要强行通过,或纠正某个违法的邦,那就只能用武力裁决,而到了这一步,就是全民的悲剧了。

    此外,还有一些现实的考虑:当时初生的美国仅有300万人,还太弱小,十三个邦如果各自为政,无论有意无意,很容易让仍然敌视它们的英国找到开战理由,并各个击破。而一个全国联邦政府不仅减少了这种授人以柄的可能性,在管理财政和军队上也能减少各邦负担。联邦也为一定程度的有力决策提供了保障,而松散的联盟议会因为内部歧异太大,常常存在不稳定——后来担任美国总统的约翰•亚当斯是当时联盟议会派驻英国大使,在伦敦备受冷落,英国人不愿意与他谈通商条约,原因就是认为美国无力兑现诺言。

    正因为美国制宪会议时的历史背景是联邦权力和邦权论的妥协,因此我们在美国的政治体制设计中处处可以看到分权、制衡原则的贯彻。汉密尔顿强调要让行政官和法官保持独立性,就必须首先让他们的薪水独立于立法部门议会。他意识到司法在三个部门中最弱,因为它永远不可能主动侵入其他两个部门,因此必须要加强司法部门的自我捍卫能力。事实上,他认为当时邦权过分高涨,以至于需要用联邦权力来加以约束和制衡。

    这种对权力的分离、制衡的高度意识,表明了建国初期的美国人对权力的强烈不信任感,而这是与基督教新教中的幽暗意识密不可分的。美国《独立宣言》中矛头就直指英国国王乔治三世滥用权力,因此美国人普遍对手握权力的人抱有警惕心理,时至今日,人们仍抱有这种心态——“总统是靠不住的”。用塞缪尔•亨廷顿的话说,“当一个美国人在思考建立政府的问题时,他所想的不是树立权威和累积权力,而是限制权威和分割权力。”华盛顿是美国国父,也是第一位和唯一一位全票当选的美国总统,但当他调集民兵弹压抗税农民时,虽未杀一人,却引起杰斐逊撰文提醒美国民众,“推翻乔治三世(英国国王)后,要警惕美国出现乔治一世(指乔治•华盛顿)。”

    当时十三位邦长虽是所在邦海陆民兵总司令,但招募军队、宣战、媾和的权力,却都掌握在议会手里;更重要的是,多数邦长任期只有一年。现在人们认为众议员两年的任期太短,但当时把众议员任期从一年改为两年时,却引发过轩然大波。因此,当汉密尔顿等人倡议总统终身制时,遭到许多代表强烈反对,虽然无人能证明,总统任期究竟是三年好,还是五年或七年好,因为这是一个带有任意性的问题——最终,屡经妥协和实践,才确定四年一届的总统任期。

    当时还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总统太精明强干,不合共和精神,甚至会破坏体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不无道理,能干的林肯和小罗斯福执政期间,都曾大幅扩张联邦权力。不过凡事有一利必有其一弊,正如汉密尔顿所言,软弱总统往往也意味着软弱行政,不管理论如何,实践中这必将是个差劲政府。

    这种观点也透露出他们高度的务实态度,虽然汉密尔顿和麦迪逊当时都只有三四十岁,但却对各种政治体制的优劣有着深切的洞察,且不为一时的意识形态所遮蔽。在他们看来,荷兰、威尼斯虽然“一直顶着共和国的桂冠”,其实最高权力“没有一丝来自人民”,而民选议会领导下的英国,却堪称世上最好战的国家。汉密尔顿甚至不认为陪审团制度跟维护公民权利到底“有何不可分割的联系”。

    至于政党政治,更是他们最为警惕的。美国两党政治在那个时代尚未出现,但他们已经预见到那种本于人性的流弊——不容异己、不顾其他公民利益和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几乎没谈党派政治的好处,却大谈如何控制其后果,同时猛烈抨击完全平等的直接民主,认为那“从来就是骚乱和对抗的竞技场,个人安全和产权,从未得到保障,总体来说,直接民主制,都是短命的,而且死得暴烈”。这些进步保守主义思想家意识到民主政治是不可阻挡的潮流,但却又对此心怀恐惧,因此他们留下的政治设计,往往与现在某些民主原教旨主义者所想的有巨大差别。美国的法官终身制和公务员考核制实际上是“非民主”的,而控制政党政治后果等宪法安排更是着眼于如何避免无限制的竞争性民主可能带来的负面后果。这正是后人所应深思之处。

    --------------------------------------------------------------------------------------

    这个版本是对商务版《联邦党人文集》的重译,但某些译法仍有小疵,如:

    p.122:苏亚比安人的最后一个皇帝:按通译“士瓦本”

    p.195-196:[奥托曼帝国]纵容各省巴夏(Bashaws)或总督(Governors)……从巴夏和总督手中:按土耳其语的“帕夏”就是“总督”的意思(通常拼作Pasha),所以不当用“和”

    p.440:第二次布诺战争(punic war):按布匿战争


书籍真实打分

  • 故事情节:5分

  • 人物塑造:4分

  • 主题深度:6分

  • 文字风格:6分

  • 语言运用:6分

  • 文笔流畅:7分

  • 思想传递:9分

  • 知识深度:4分

  • 知识广度:9分

  • 实用性:5分

  • 章节划分:3分

  • 结构布局:7分

  • 新颖与独特:4分

  • 情感共鸣:9分

  • 引人入胜:3分

  • 现实相关:9分

  • 沉浸感:9分

  • 事实准确性:7分

  • 文化贡献:4分


网站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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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冉***兮: ( 2025-01-04 07:31:56 )

    如果满分一百分,我愿意给你99分,剩下一分怕你骄傲

  • 网友 薛***玉: ( 2025-01-06 03:24:34 )

    就是我想要的!!!

  • 网友 孙***夏: ( 2024-12-14 10:02:16 )

    中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 网友 利***巧: ( 2024-12-13 00:24:57 )

    差评。这个是收费的

  • 网友 曾***文: ( 2025-01-09 11:42:17 )

    五星好评哦

  • 网友 游***钰: ( 2025-01-07 18:00:26 )

    用了才知道好用,推荐!太好用了

  • 网友 谢***灵: ( 2024-12-14 22:35:36 )

    推荐,啥格式都有

  • 网友 蓬***之: ( 2024-12-19 08:22:25 )

    好棒good

  • 网友 融***华: ( 2025-01-02 01:4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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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辛***玮: ( 2024-12-12 14:30:53 )

    页面不错 整体风格喜欢

  • 网友 国***舒: ( 2024-12-30 08:33:37 )

    中评,付点钱这里能找到就找到了,找不到别的地方也不一定能找到

  • 网友 芮***枫: ( 2024-12-16 10:20:22 )

    有点意思的网站,赞一个真心好好好 哈哈

  • 网友 权***颜: ( 2025-01-09 07:07:09 )

    下载地址、格式选择、下载方式都还挺多的

  • 网友 车***波: ( 2024-12-11 22:39:50 )

    很好,下载出来的内容没有乱码。

  • 网友 印***文: ( 2025-01-07 09:50:29 )

    我很喜欢这种风格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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