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天下 -家和律师说家事
本书资料更新时间:2025-01-09 23:15:58

家和律师说家事 在线下载 pdf mobi 2025 epub 电子版

家和律师说家事精美图片
》家和律师说家事电子书籍版权问题 请点击这里查看《

家和律师说家事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509396728
  • 作者:暂无作者
  • 出版社:暂无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8-09
  • 页数:暂无页数
  • 价格:27.40
  • 纸张:胶版纸
  • 装帧:平装-胶订
  • 开本:16开
  • 语言:未知
  • 丛书:暂无丛书
  • TAG:暂无
  • 豆瓣评分:暂无豆瓣评分
  • 豆瓣短评:点击查看
  • 豆瓣讨论:点击查看
  • 豆瓣目录:点击查看
  • 读书笔记:点击查看
  • 原文摘录:点击查看
  • 更新时间:2025-01-09 23:15:58

寄语:

*通俗易懂的婚姻家庭纠纷解决宝典


内容简介:

  本书分为上下两篇:和解篇和诉讼篇。和解篇主要是通过案例帮助受到家事困惑的人士学会“自救”和如何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下篇是诉讼篇,涉及的纠纷包括:婚约财产、离婚、探望权、赡养、继承、子女抚养、分家析产、涉外离婚纠纷程序性问题等。

本书以案例和评析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让读者学会通过“和解”或“诉讼”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解决婚姻中常见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书籍目录:

  上篇和解篇

  案例一 国外房产且没有产权证情况下协商解决离婚

  ——秦某与梁某离婚纠纷 /

  案例二 通过和解方式顺利帮助当事人走出离婚阴影

  ——陈某与徐某离婚纠纷 /

  案例三 和解方式维护无过错方权益

  ——刘某与韩某离婚纠纷 /

  案例四 和解解决特殊人群离婚诉求

  ——魏某与纪某离婚纠纷 /

  案例五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争议和解解决

  ——吕某1与吕某3继承纠纷 /

  案例六 因房产价格上涨导致的房屋交易纠纷

  ——王某与雷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七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风险

  ——张某与李某同居关系纠纷 /

  案例八 因年龄压力而结婚的婚姻冲突

  ——杨某与胡某和解离婚 /

  案例九 异国分居导致夫妻感情变淡

  ——胡某与袁某离婚和解 /

  案例十 婚姻中两个家庭导致的婚姻危机

  ——刘某与于某离婚和解 /

  案例十一 儿子争财夺利 律师竭尽全力解母忧

  ——田阿姨与儿子李某房产纠纷 /

  下篇诉讼篇

  章 婚约财产纠纷 /

  节 彩礼返还纠纷 /

  案例一 女方以结婚为条件索取男方彩礼,双方同居生活,解除同居关系时女方应返还彩礼

  ——王先生诉张女士婚约财产纠纷案 /

  案例二 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同居生活,解除同居关系时,女方应适当返还部分彩礼

  ——赵某诉汪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

  案例三 男女双方离婚案件正在审理时,因是否准予离婚尚不确定,故不宜合并审理彩礼返还纠纷

  ——刘某某诉高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

  案例四 恋爱期间一方出资购买而以另一方名义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恋爱关系终止时,另一方应返还出资方购买房屋的出资

  ——蔡某与程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

  案例五 返还彩礼义务人,除婚姻当事人外,参与婚约促成、彩礼约定、彩礼收取的家人在一定情形下也应负连带返还义务

  ——齐某与肖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 /

  案例六 男方依风俗习惯给付女方彩礼后双方未共同生活亦未登记结婚,解除婚约时女方应返还全部彩礼

  ——刘某某诉韩某某彩礼返还纠纷案 /

  案例七 订立婚约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应当予以支持

  ——吴某诉陆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

  案例八 男女双方未婚先孕给付彩礼,后女方毁婚流产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不能认定为对女方人身损害的赔偿款

  ——伍某诉裴某彩礼返还纠纷案 /

  第二节 同居关系纠纷 /

  案例一 仅有开房记录,不能认定配偶与婚外异性为同居关系

  ——李某诉苏某同居关系纠纷案 /

  案例二 同居期间的男女,一方去世,另一方无财产继承权

  ——张某诉同居对象李某父亲遗产继承纠纷案 /

  案例三 同居期间购房,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无证据证明其出资购房的,不能取得房屋份额

  ——邢某诉周某同居期间财产纠纷案 /

  案例四 同居期间双方财产混同,一方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的,无法律依据

  ——沈某诉韩某同居期间财产纠纷案 /

  案例五 债权人无法证明一方同居期间借款用于同居双方共同生活的,该债务属于借款一方个人债务

  ——刘某诉孙某及杨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

  案例六 同居期间一方参与另一方家庭的共同劳动,分居时要求分割另一方家庭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

  ——陈某诉邹某彩礼返还纠纷案 /

  第二章离婚纠纷 /

  案例一 夫妻一方发现与子女并无亲生血缘关系,离婚时要求另一方损害赔偿及返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邓某诉柳某离婚纠纷案 /

  案例二 因出轨而产生的离婚纠纷中需要提供过错方与他人发生关系或同居证明才可认定为出轨

  ——李某诉王某离婚纠纷案 /

  案例三 不动产婚内共同还贷,在分割财产时房主应根据房屋当下价值按比例补偿未分到房屋的一方

  ——李某诉张某离婚纠纷案 /

  案例四 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该出资应认定为父母对孩子个人的赠与

  ——陈某诉贾某离婚纠纷案 /

  案例五 法院对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审核严格,未存在法定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李某诉张某离婚纠纷案 /

  案例六 一方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刘某诉韩某离婚纠纷案 /

  案例七 婚内夫或妻一方将其所有的不动产赠与另一方的,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撤销赠与

  ——叶某诉柯某离婚纠纷案 /

  案例八 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经营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另一方要求偿还借款的,法院应予支持

  ——江某诉郑某离婚纠纷案 /

  案例九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雷某诉宋某离婚纠纷案 /

  案例十 离婚纠纷中夫妻一方驾驶非运营车辆肇事,应由肇事者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诉周某离婚纠纷案 /

  案例十一 夫妻双方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且办理了变更登记,但终没离婚的,已变更登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莫某诉李某离婚纠纷案 /

  案例十二 遭受家庭暴力,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李某诉宋某离婚纠纷案 /

  案例十三 以家庭名义申请的公租房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除夫妻双方外,其他申报人也享有公租房的居住权

  ——袁某诉郑某离婚纠纷案 /

  第三章离婚后财产纠纷 /

  案例一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关于执行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未成年孩子的情形,房屋归孩子所有

  ——张某与李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

  案例二 离婚后就离婚协议中已达成的财产分割问题再行提起诉讼的情形,法院不予以支持

  ——张某某与王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

  案例三 离婚两年后发现仍有离婚时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分割

  ——王某诉范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

  案例四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关于协议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并转移已分割的共同财产,转移行为无效

  ——林某与孙某甲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

  案例五 协议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义务的,法院判决履行协议义务

  ——陈某与黄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

  案例六 离婚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的,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赵某诉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

  案例七 协议离婚后一方起诉请求对协议中已分割的房产进行确权的,以协议内容为准

  ——许某甲与王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

  案例八 关于离婚协议中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认定,应以满足协议预设条件为前提

  ——李某某与祁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

  案例九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关于先后签订两份离婚协议书时,以后签订的协议为准

  ——张某与孟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

  案例十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关于离婚不离家时,若无再婚证明,则应认定双方无婚姻关系

  ——李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

  第四章探望权纠纷 /

  案例一 夫妻一方死亡,子女与另一方生活的,死亡一方父母要求探望(外)孙子女,法院应支持

  ——许某、李某诉倪某探望权纠纷案 /

  案例二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不受子女是否婚生影响

  ——王某与柴某解除关系纠纷案 /

  案例三 离婚后,尽了抚养义务的继父母,有探望继子女的权利

  ——郑某诉李某探望权纠纷案 /

  案例四 禁止一方探望子女的离婚条款,违反法律规定,不产生法律效力

  ——高某诉李某行使探望权纠纷案 /

  案例五 探望权的行使不能影响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张某诉李某行使探望权纠纷案 /

  案例六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可以随着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需求而改变

  ——王某诉张某行使探望权纠纷案 /

  案例七 探望权的行使依赖于前夫妻双方及孩子的配合

  ——王某诉张某行使探望权纠纷案 /

  案例八 探望的权利不应以先行给付抚养费等理由加以阻挠

  ——汤某诉任某行使探望权纠纷案 /

  第五章子女抚养权纠纷 /

  案例一 抚养权既是权利,更是义务;可取得,也能失去

  ——张某与吕某子女抚养权纠纷案 /

  案例二 同居所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冯某与田某子女抚养权纠纷案 /

  案例三 和子女较长时间共同生活的一方,争取抚养权有优势

  ——刘某与宝某子女抚养权纠纷案 /

  案例四 丧失生育能力一方,可优先获得子女抚养权

  ——张某与孙某子女抚养权纠纷案 /

  案例五 老人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生活多年,可以帮子女争取抚养权

  ——杨某与卢某子女抚养权纠纷案 /

  案例六 继父待子女如同生父,离婚时也能获得继子女的抚养权

  ——宋某与王某子女抚养权纠纷案 /

  案例七 抚养条件未发生不利的变化,抚养关系不能变更

  ——谢某与董某子女抚养权纠纷案 /

  案例八 人工授精所生子女,一方当时同意不能逃避子女抚养义务

  ——张某与刘某子女抚养权纠纷案 /

  案例九 抚养费的高低,取决于支付方的经济能力

  ——刘某诉尹某子女抚养权纠纷案 /

  案例十 抚养费标准可随物价上涨而提高

  ——张某某诉张某子女抚养权纠纷案 /

  案例十一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重病的,另一方需负担部分医疗费

  ——黄某诉张某夫妻扶养义务纠纷案 /

  案例十二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用

  ——柯某某诉柯某子女抚养费纠纷案 /

  案例十三 协议约定拒绝支付抚养费需支付违约金条款为无效条款

  ——宋小某诉宋某抚养费纠纷案 /

  案例十四 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于某诉王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

  案例十五 子女户口在农村实际生活在城镇的,应按照城镇标准支付抚养费

  ——林某诉张某抚养费纠纷案 /

  第六章赡养纠纷 /

  案例一 企图通过离婚制造无赡养能力不承担赡养义务的不能得逞

  ——何某诉何某某与刘某赡养纠纷案 /

  案例二 赡养人不仅要为老人提供物质生活的保障,还需对老人提供精神慰藉,定期探望

  ——黄某诉子女赡养纠纷案 /

  案例三 与继父母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成年后应承担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

  ——刘某诉刘某某、张某1、张某2赡养纠纷案 /

  案例四 赡养事务可以通过协议安排,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

  ——张某诉子女赡养纠纷案 /

  案例五 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得以财产分配不公为由拒绝赡养

  ——沈某诉子女赡养纠纷案 /

  案例六 被父母遗弃的子女,仍应对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胡某诉胡某某赡养纠纷案 /

  案例七 赡养义务的结束,只能是被赡养人去世,不能通过任何形式协议予以免除

  ——何某诉子女赡养纠纷案 /

  案例八 被判刑留有财产的,优先支付赡养费

  ——吴某诉子女赡养纠纷案 /

  案例九 年过80岁有收入来源的高龄老人,向子女主张赡养费的,法院应支持

  ——张某诉子女赡养纠纷案 /

  案例十 赡养费应与被赡养人的日常生活水平相适应并考虑子女的收入情况

  ——刘某诉刘某某1、刘某某2赡养费纠纷案 /

  案例十一 子女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要等方式侵犯老年人财产权益

  ——陈某诉陈某某1、陈某某2赡养纠纷案 /

  案例十二 赡养人应当为经济困难的父母提供医疗费用

  ——宋某诉林某赡养纠纷案 /

  案例十三 赡养费用过低,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可就赡养问题再次提起诉讼

  ——常某诉子女赡养费纠纷案 /

  第七章继承纠纷 /

  案例一 在未取得继承财产的所有权之前,罗父、罗乙将其应继承份额赠与罗甲,属继承人之间的自愿处分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罗甲与罗父、罗乙继承份额赠与协议纠纷案 /

  案例二 遗产执行人需明确代理权限,否则无法执行代理事务,处分遗产

  ——李先生二姐与李先生单位遗产继承纠纷案 /

  案例三 签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无故未尽到扶养义务导致协议解除,扶养人无权获得遗赠并且不得追偿已付扶养费

  ——阎某与宋某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 /

  案例四 赵母死亡后,其遗产并没有分割,而房改房的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赵父所购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赵甲与赵乙遗产继承纠纷案 /

  案例五 遗嘱是单方民事行为,无须继承人的确认或认可,且无权处分预期可得利益,若继承人参与财产预处分并达成协议,则应认定为多方协议

  ——陈甲与陈乙遗产继承纠纷案 /

  案例六 王父、王母与王某签订附赡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王某不履行赡养义务,王母可撤销房屋赠与

  ——王某与王母遗产继承纠纷案 /

  案例七 当事人在遗产分配前可以单独请求法院确认继承权问题而不对遗产作出实质性处理,等确认是否有继承权的存在之后再对遗产进行分割

  ——姜姐与姜母继承权确认纠纷案 /

  案例八 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一次性抚恤金享有继承权利

  ——郭妻与郭乙、郭小甲继承纠纷案 /

  案例九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利用他人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并使女方受孕后,男方反悔,而女方坚持生出该子女的,该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有财产继承权

  ——刘妻与刘父、刘母继承纠纷案 /

  案例十 夫妻双方订立遗嘱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一方书写遗嘱内容,共同签字的遗嘱有效

  ——段乙与段小甲继承纠纷案 /

  案例十一 腾退奖励金是承租人享有的福利待遇,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赵甲与赵乙房屋腾退补偿款继承纠纷案 /

  案例十二 股权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发生继承时,继承人取得股权的同时就取得了股权所在公司的股东资格,但只能继承取得赠股的收益分红请求权

  ——张母与张某继承纠纷案 /

  案例十三 人身保险金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没有其他受益人,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所继承

  ——吴某与王父继承纠纷案 /

  案例十四 公证遗嘱将房屋处分给他人后,又以补偿协议的形式同意将房屋拆迁,导致遗嘱中房屋的灭失,公证遗嘱丧失相应的法律效力

  ——王甲与王乙继承纠纷案 /

  案例十五 夫妻之间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优先适用婚姻法,物权法的不动产登记原则不应影响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关于房屋权属约定的效力

  ——唐甲与唐乙、唐母法定继承纠纷案 /

  第八章 分家析产纠纷 /

  案例一 出资装修房屋,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出资新建房屋,分家时可以多分房屋

  ——赵甲、段甲等分家析产纠纷案 /

  案例二 无房产证的房屋,分家析产时,无法分割房屋所有权,只能确定房屋居住权

  ——朱某诉李某分家析产纠纷案 /

  案例三 已有宅基地的子女,父母房屋拆迁时,其无权获得拆迁补偿款及安置房

  ——温父、温母、温一等分家析产纠纷案 /

  案例四 家庭内部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参与人真实意思表示,应具有法律效力,与拆迁人是否取得拆迁利益无关

  ——秦某、何某与何甲、何乙、何丙分家析产纠纷案 /

  案例五 被继承人立遗嘱将财产分给部分法定继承人,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以分家析产为理由否认遗嘱行为

  ——解某、鲁某、解甲、解乙、解丙分家析产纠纷案 /

  案例六 分家析产协议签订后,未取得房屋份额的一方不能主张获得因房屋拆迁而获得的补偿款

  ——周老伯、张阿姨与周甲、周乙、周丙分家析产纠纷案 /

  案例七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主张分房,此类要求不能得到支持

  ——贾某与刘某分家析产纠纷案 /

  案例八 分割共有房屋份额认定不清楚时,长期居住在房屋内的一方有分房优势

  ——石某与董某、石一、石二、石三分家析产纠纷案 /

  案例九 翻建房屋时贡献大的一方,在将来分割共有房屋时会分得更多的份额

  ——鲍老伯、孟阿姨与鲍某、路某分家析产纠纷案 /

  案例十 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李一、李二分家析产纠纷案 /

  案例十一 夫妻签署遗赠协议,其中一方为代签,遗赠协议被认定有效

  ——王小一与王某、陈某、王二、王三分家析产纠纷案 /

  第九章 涉外离婚纠纷程序性问题 /

  后记 /


作者介绍:

  姚平,资深律师,著名婚姻和解专家、私人财富风险管理专家。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婚姻家事部负责人,擅长婚姻家事、侵权及房产纠纷等案件。


出版社信息:

暂无出版社相关信息,正在全力查找中!


书籍摘录:

暂无相关书籍摘录,正在全力查找中!


在线阅读/听书/购买/PDF下载地址:


原文赏析:

暂无原文赏析,正在全力查找中!


其它内容:

编辑推荐

  本书内容通俗易懂,作者在处理婚姻案件时总结出一套流程:先帮助当事人设计和解方案,和解不成再转诉讼;在传统的法律服务内容基础上,将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子女抚养问题、家族财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相结合,为当事人量身打造*方案。


前言

  市场上的法律书籍很多都是针对法律专业人士编纂和出版的,对于缺少法律知识的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阅读这些专业书籍很多是晦涩难懂的,很难学以致用并及时地解决他们自身遇到的疑难问题。本书编者正是考虑到这点,不惜耗费巨大人力、物力汇聚精英人士成立团队编写本书,以期该书通俗易懂的内容能快速帮助读者解决问题。

  俗话说“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几乎每一个家庭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问题是可调和的,而有些则是不可调和的,这些不可调和的矛盾很容易演变成纠纷。作者所在的元甲律所“家和顾问”团队,致力于家庭矛盾的解决,为每个家庭的存续和发展保驾护航。“家和顾问”团队的宗旨就是:“不为斗争打官司,只为共赢找方法”,千方百计想尽办法为当事人争取的权益。

  在日常工作中,每天电话咨询“家和顾问”的有上百人,每日上门咨询的人也络绎不绝,其中有些咨询的法律问题都是非常浅显易懂的,但却因为咨询人不懂法,或者查阅书籍后也无法解决自身的问题而不断地去网上查找、向律师事务所咨询或者亲自去律师事务所找律师面对面地咨询。作者看到并切身感受到,太多饱受家庭纠纷困扰的人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去帮助和解决他们的疑难问题,故出版本书,以期让更多的普通老百姓能够轻松防范生活中的法律风险,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和解篇;下篇为:诉讼篇。下篇分为九章,分别是: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探望权纠纷、子女抚养权纠纷、赡养纠纷、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和涉外离婚纠纷程序性问题。其中“涉外纠纷”主要涉及程序不同,实体审理则与“离婚纠纷”并无不同。本书以案例的方式对婚姻家事纠纷中主要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让读者更清楚地了解编者所在团队是如何通过“和解”和“诉讼”的方式成功地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利益的。

  因为婚姻家事纠纷具有其特殊性,通过和解解决往往是很多当事人希望的解决方式,故,编者将和解的案例也编撰在本书的章节中,让大家在遇到家庭问题的时候除能够自我救济外,还知道如何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避免不必要的诉讼。

  在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方面,编者从法理和情理两个方面来准备证据材料和代理意见,以期使法官能够站在当事人的视角去了解整个案件,认同律师的观点和意见。同样在情理方面,做到“以情动人”,使法官尽量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可能地予以照顾。

  “守正出奇,分享共赢”,也是作者所在的元甲律所服务于当事人始终如一的宗旨和理念。希望本书所精选的这些案例和给出的评析可以对正在面临纠纷和困惑的家庭带去一点帮助和启发。



精彩短评:

  • 作者:怪櫯櫯 发布时间:2022-10-11 22:30:45

    The Inquisition is dead, and ended are the trials for witchcraft; but the foolish belief itself is not dead, nor are the lamentations ended of those who would still keep it alive. The world is full of wizards masked in another fashion.

  • 作者:罗成 发布时间:2017-05-01 20:46:43

    读了《鱼王》同名短篇,有点《老人与海》的感觉,没太懂,同样失败的结局,表达两种不同的含义,我的理解是一个极端自律的人与欲望(鱼王)的抗争,搏斗惨烈,欲望不可能被消灭只能和解,最终无奈放弃反而获得某种解脱,回忆起年少时放纵欲望的忏悔,现在至少搏斗过,没被鱼王所吞噬,最后疲惫着满身伤痕和鱼王相忘于江湖。

  • 作者:林姑娘的林。 发布时间:2015-04-03 14:38:26

    遇到那个人的时间太重要了。太早,没有这般阻挠也许爱不会那么深。太晚,要背上太多负担。对书里的每个人都是理解的。女主的决绝、自尊和痛苦,男主的无奈、挣扎、苦楚,未婚妻的心酸、失落、忍让。

    这种爱情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都感动,每个人都守口如瓶,每个人都讳莫如深。但,它只能以这种方式缓缓流淌。觉得作者写的是最好的结局,就让我们带着对对方永恒的爱和最好的回忆,过好各自的一生吧。

  • 作者:SK_XT 发布时间:2023-01-09 10:12:04

    读过没太多干货,图片不错

  • 作者:Stars 发布时间:2023-07-04 09:10:05

    频域相应、参数辨识、相关分析、神经网络拟合等等系统辨识方法可以按照时域/频域、机理/数据进行大致划分。总体感觉是,系统辨识不是活跃的前沿科学,鲜有眼前一亮的新方法出现。

  • 作者:怀九 发布时间:2015-09-24 20:56:00

    这书没有电子版也很少有图书馆收了,只能淘宝上印个盗版,可惜,可惜。


深度书评:

  • 【雨枫试读】の《反叛者》

    作者:轻舞飞扬 发布时间:2014-06-29 09:49:14

  • 张哲瀚深夜晒书|杏仁:两个“怪物”的相遇

    作者:博集天卷 发布时间:2021-04-13 10:15:07

    杏仁

    6.8

    [韩]孙元平 / 2019 /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你因为不被理解而退缩过吗,因为格格不入而沮丧过吗,在低谷期你是否怀疑过自己?在现实的境况和内心的梦想之间你曾徘徊过吗?

    前几天,有眼尖的粉丝看见张哲瀚在片场拿着一本书如痴如醉地在阅读,昨天深夜,他更是在自己的ins上晒出了它。

    张哲瀚深夜晒书

    这本书就是韩国女作家孙元平的作品——《杏仁》。

    它讲述了两个怪物少年之间动人情谊/双向救赎/成长物语:一个因为大脑中的杏仁体天生过小,无法感知任何情感,被人视为冷漠的“怪兽”;另一个体内却充斥着愤怒,张牙舞爪,被人视为无可救药的暴力分子。

    两个看似不可能的人之间却产生了一段奇妙的化学反应,在彼此的陪伴中,跌跌撞撞地走入成人的世界。

    事实上,不仅是张哲瀚,励志偶像防弹少年团的金南俊和闵玧其,superjunior的厉旭也都热情推荐过它。

    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打动这么多人?或许正是无论多么地不同,我们都渴望有人拥抱我们真实的模样吧。

    杏仁

    [韩]孙元平 译 谢雅玉

    在我脑中有颗杏仁,

    而你也有。

    你最重视又或是

    你最讨厌的某人也拥有这颗杏仁。

    但谁都无法感受到它,

    只是知道它的存在。

    简单来说,这是身为怪物的我与另一个怪物相遇的故事。

    但我现在不打算告诉你结局是悲或喜,因为第一,当我说出结局的瞬间,这故事就会变得乏善可陈。第二,如此一来才更能增加你对故事的代入感。第三,最后再说一句,其实什么样的故事是悲剧、什么样的故事是喜剧,无论你我,我们永远也不知道。

    01

    那天,六死一伤。先是母亲还有外婆,再后来是挺身阻挡男子的大学生。接着是站在游行队伍最前头的两名五十多岁的男子和一名警察。最后,则是那名男子。他选择了自己作为他胡乱挥刀的最后一名对象。

    那名将刀深深刺入自己心脏的男子,跟其他牺牲者一样,在救护车赶到之前,就已死亡。而我,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在我眼前发生。

    一如往常,那样面无表情。

    02

    第一个事件发生在我六岁的时候。其实在更早之前就已经看出端倪,只是到了六岁,这件事才浮出水面,比母亲预想的时间晚了许多。是因为松懈了吗?那天母亲并没有来接我。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母亲去见了好久不见的爸爸,他们真的好几年没见。“从这一刻起,我要把你忘了。不是因为有新对象,而是要放下你了。”母亲边擦着灵骨塔里褪色的塔位,边这么说着。就这样,在母亲的爱情完全画上句号时,她却全然忘记了在他们不成熟爱情下诞生的不速之客——我。

    孩子们都离开后,我也慢慢走出幼儿园。一个六岁孩子对自己家的位置会有多了解?其实也只是记得是在过了天桥后的某一处。走上天桥从栏杆往下看,下面的车子就好像装了滑板,飞快地行驶着。

    我突然想起不知道在哪里看过的画面,就在嘴里蓄满口水,对着下面经过的车子吐口水,但是吐出的口水还没碰到地面就消失在空气中。我一边观察这景象,一边不断重复这个动作,身体突然轻飘飘的,感到一阵眩晕。

    “搞什么!脏死了。”

    一抬头就看见路过的阿姨正瞪着我。她就像那些只朝自己目的地前进的车子,讲完那句话后就直接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天桥往下的阶梯朝各处延伸,我却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反正阶梯下的景色,不管是左边还是右边,都是一样冷冰冰的灰色。突然,几只鸽子扑簌簌地从我头上飞过,我往鸽子飞走的方向追去。

    发现自己走错路时,已经离天桥很远了。那时,在幼儿园学过一首叫《向前走》的歌。就像歌词说的,地球是圆的,所以我就想,只要一直走下去,一定能回到家;于是便固执地迈着我笨拙又短小的步伐继续往前走。

    大马路旁延伸出小巷子,巷子两旁又可看到许多老旧房子,感觉都没人住。摇摇欲倒的水泥墙上涂满了看不懂的红色文字,勉强看懂的就只有“空房”两个字。

    突然远远听到一声“啊”。是“啊”,还是“呃”,又或是“啊啊啊”,已经不记得了,总之是个短促的叫声。我朝着声音来源走去,随着声音越来越近,叫声一下是“呃”,一下又变成“咿咿咿”。声音是从转角的巷子传来的,我立刻走了进去。

    有个小孩倒在地上,是个看不出多大年纪的小男孩。一道道黑影疯狂地朝男孩身上袭去。有人在打他。那些短促的喊叫声不是来自男孩,而是那些围着他的影子用力发出的,他们不断地用脚踹他,还吐口水。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只不过是高中生,但那时映照在我眼睛里的影子,就像大人一般地巨大。

    男孩好像已经被打了很久,不仅无法反抗,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只是像个布偶,被人丢来丢去。其中一人像是做个了结似的,踢了男孩的侧腹,之后那些人就离开了。男孩就像被泼洒了红色颜料,全身染满了鲜血。

    我朝他走去,看起来年纪好像比我大,十一二岁,总之是我的两倍。虽说如此,但看起来就像个婴儿,不会让人想到要叫哥哥。男孩就像刚出生的小狗一样,呼吸急促而微弱,胸膛快速起伏着。看得出来是极度危险的状态。

    我从巷子出来后,还是没看到人,只有灰白墙上的红色文字令人眼花缭乱。徘徊一阵后,终于看到一家极小的杂货店。我推开门后,开口对老板说:“大叔。”

    电视上正播着《家族娱乐馆》,大叔一边看电视,一边咯咯地笑,好像没听到我的声音。电视上的人正在玩戴着耳罩看前方队友嘴型猜答案的游戏,正确单词是“战战兢兢”。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记得这个单词,当时我连“战战兢兢”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总之有个年轻女艺人老是说出一些很好笑的答案,为现场观众及杂货店里的大叔带来了很多的欢笑。猜题时间结束时,女艺人所在的队伍还是没答对,大叔好像感到很可惜地撇了撇嘴。我又喊了一声:“大叔。”

    “嗯?”

    等大叔转头看我,我说:“有个人倒在巷子里。”

    但大叔却回我:“是吗?”

    用没什么大不了的语气敷衍我后,他又坐回原来的姿势。这时,电视里的人正赌上能够逆转局势的高分继续游戏。

    “说不定会死掉。”

    我摸着整齐陈列在柜台上的牛奶糖。

    “真的吗?”

    “对,是真的。”

    直到此时,大叔才将视线移到我身上。

    “这么可怕的事情,你也讲得太若无其事了。说谎可是不好的哟。”

    我一直在想要怎么说服大叔,所以没有回话。但年纪太小的我,懂的词也不多,怎么也想不出有什么话可以比刚才那句更像真的。

    “说不定会死掉。”

    只好不断重复同一句话。

    03

    在大叔报警后仍在等待节目结束的那段时间,我不断摸着牛奶糖,他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忍不住对我说:“不想买就走吧。”在动作慢吞吞的警察前往现场的那段时间,我不时想到那个躺在冰冷地板上的男孩,他早就断气了吧。

    但问题是,男孩正是大叔的儿子。

    我坐在警察局的板凳上,前后摆动着那碰不到地板的双腿,交错晃动的双腿引起一阵冷风。已是夜幕低垂的深夜,睡意也席卷而来。正要睡着时,母亲推开警局大门走了进来,她一见到我就放声痛哭,用力摸着我的头。

    重逢的喜悦尚未散去,警局大门哐当一声又被推开了。大叔在警察的搀扶下哭着走了进来,脸上满是泪水,跟看电视时的表情截然不同。他像要昏倒般跪倒在地,全身颤抖着握拳捶地,没一会儿突然撑起身子开始对我大吼大叫。虽然没全听懂,但我理解的意思大概是这样:

    “要是你认真一点告诉我,就不会来不及了。”

    一旁的警察边说幼儿园的小孩哪懂那些,边将瘫软的大叔扶正。我很难接受大叔的话,我一直都很认真,从未笑过,也没有兴奋,更不懂为什么我要受到这样的质问,但因为只有六岁,无法用有限的词汇表达那样的疑问,所以只能默默承受。不过母亲替我大声反驳了,刹那间,整个警局在失去小孩的人和找回孩子的人之间的争吵中乱成一团。

    那天晚上,我就像平常一样玩着积木,是块长颈鹿造型的积木,把长颈鹿的脖子往下折就变成了大象。我能感受到母亲的视线在我身上每一处徘徊。

    “不害怕吗?”母亲这么问。

    “不怕。”我说。

    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件事,就是我看到有人被打死还面无表情的事,瞬间就传开了。从那时起,母亲担心的事开始发生了。

    上小学后,事态变得更严重。有天在上学路上,走在我前面的一个小女孩被石头绊倒摔了一跤。因为她刚好挡住我的去路,我盯着她后脑勺上绑的米老鼠发饰等着她站起来,但她却一直待在原地哭泣。她妈妈突然出现了,把她扶起后,斜眼瞪着我啧啧叹气。

    “朋友都受伤了,你不知道要问她有没有事吗?虽然我也听说了你的事,但你的状况还真不是一般严重啊。”

    我想不到要说什么就没开口。感觉有热闹看的孩子们聚集过来,叽叽喳喳的声音弄得我耳朵很痒。不听也知道,说的话跟那阿姨说的一样,仿佛是她的回音。此时,外婆的出现救了我,外婆就像女超人一样,不知道从哪儿突然冒出来将我抱起。

    “不要乱说话啊,是你家小孩运气不好才会跌倒,凭什么怪别人啊?”外婆中气十足地大吼,也没忘记教训那些小孩,“有什么好看的?一群白痴。”

    远离人群后我抬头望了望外婆,外婆紧闭的双唇嘟起来。“外婆,他们为什么说我很奇怪?”

    外婆将原本嘟起的嘴唇收了回去。“因为你很特别。人啊,本来就不能忍受跟自己不一样的事物。哎呀,我们家这可爱的怪物。”

    外婆把我抱得太紧,肋骨都感觉麻麻的。从前外婆就常叫我“怪物”,那个词至少对外婆来说没有不好的意思。

    04

    其实我花了些时间才理解外婆帮我取的这充满爱意的绰号。书里的怪物都不可爱,不对,应该说可爱不起来的才叫怪物。但外婆为什么要叫我可爱的怪物呢?即使知道相互矛盾的概念一起出现时,会产生所谓的“反讽”,我还是常常搞不清楚外婆的重点是放在“可爱”上,还是“怪物”上。总之外婆说是因为喜欢我才这样叫我,所以我选择相信她。

    母亲听完外婆说米老鼠女孩事件后便哭了起来。“我就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但我没想到会这么快……”

    “吵死了!要在这边哭哭啼啼的话,就回你房间把门关紧后尽情哭!”

    因外婆突如其来的咆哮而暂时止住泪水的母亲,在偷瞥外婆一眼后又哭得更厉害了。外婆发出啧啧声摇了摇头,“呼”的一声长叹一口气后,抬头盯着天花板角落。这是在外婆与母亲之间常可见到的画面。

    所谓“我就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是指母亲对我的担心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因

    为我从一出生开始就跟别的小孩不太一样,如果你问我哪里不一样,那就是,我不会笑。

    一开始以为只是发育较迟缓,但育儿书中提到过小孩出生三天后就会开始哭闹。母亲伸手数了数日子,已经接近一百天。

    就像被下了不会笑的魔法的公主,我一点反应也没有。母亲则像是来赢得公主芳心的异国王子使尽浑身解数,又是拍手,又买了各色铃铛摆弄,有时还会跟着童谣跳搞笑的舞蹈。

    逗弄累了就到阳台一根一根地抽烟,她知道怀了我之后好不容易才戒掉烟瘾。我看过母亲那时录的像,在汗流浃背的母亲面前,我就只是,默默看着她。若说这是一个小孩的眼神,未免太过深沉而平静。

    总之,母亲并没有成功逗笑我。医院也没说什么,只是不会笑而已,在检查结果中,不管是体重、身高,还是行为发展,都未低于同龄人平均值。

    儿科医生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说小孩正健康地长大,不用太过担心,然后就送走了母亲。母亲也一直努力安慰自己,我只是比别人稍微木讷点而已,但是满周岁后发生了真正令人担心的事。

    某天,母亲将装有热水的红茶壶放在桌上,当她转过身去拿奶粉时,我伸手去碰了茶壶,茶壶立刻掉了下去。茶壶翻倒在地将水泼洒出去,至今残留的淡淡烫痕就是当时留下的勋章。

    我吓得哭了起来,母亲便以为我从此就会害怕热水和红茶壶,因为其他小孩都是这样。但事实并非如此,我既不怕水,也不怕茶壶,不管里头装的是热水,还是冰水,只要看到红茶壶我就会伸手去摸。

    不仅如此,就连楼下的独眼老先生和他拴在别墅花圃里的大黑狗,对我来说也不是可怕的存在。我不仅直盯着老先生满满眼白的瞳孔,还在母亲视线暂时移开时,对着露出尖锐犬牙、凶猛吠叫着的黑狗伸出手。即使在见过那黑狗将邻居小孩咬到流血后仍是如此,母亲更是常为此急奔而来。

    经历几次事件后,虽然母亲有时会担心我是不是低能儿,但不论是从外表上还是从行为上,都看不出任何可被判定为智力低下的迹象。母亲不知该怎么理解我这种孩子,就像一般母亲一样,决定往好处思考。

    “是比同龄人更无惧又冷静的小孩。”

    母亲的日记里是这么描述我的。

    尽管如此,如果过了四岁还不笑,不安也是会到达极限的。于是母亲带着我找上更大的医院。那天,也是我记忆最深刻的一天。就像看着水里的东西一样,原本模糊不清的事物突然清晰起来。

    一名穿着白袍的男人坐在我前方,他满脸笑容地拿着各类玩具依次在我面前展示,还晃了晃其中几个。后来又拿小锤子敲了敲我的膝盖,没想到我的小腿就像跷跷板一样朝天空弹起。男人还将手指放到我腋窝下,我觉得痒就笑了一下。最后他拿出照片问了我几个问题,其中一张照片让我印象深刻。

    “照片中的孩子正在哭泣,因为没有了妈妈。你觉得这孩子心情怎么样?”

    我不知道答案,抬头看了一旁的母亲,母亲微笑着摸摸我的头,接着用力咬了咬下唇。

    不久后,母亲说要环游宇宙,就带我去了个地方,我到了才发现是医院。我问母亲明明没生病为什么还要来这里,但她没回答我。我躺在一处冰冷的地方,被一个白色的长筒物吸进去,嘟嘟嘟,机器发出奇怪的声音。宇宙之旅就这样无趣地结束了。

    接着出现更多穿着白袍的男人,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的让我看模糊的黑白照片,并说这是我的脑袋。骗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但母亲好像相信了那蹩脚的谎言,频频点头。

    每当男人开口说话时,旁边的年轻男人就接着写下什么。我觉得有点无聊就摸摸脚,后来又用脚踢了踢医生的桌子。母亲把手放在我肩上制止我,我抬头看母亲,泪水正扑簌簌地流下她的双颊。

    后来我对那天的记忆就只有母亲不停哭泣的样子。母亲哭了又哭,哭了又哭,离开诊室后仍继续哭着。电视上正播着动画片,但我却因为母亲而无法集中注意力,就连宇宙战士消灭了坏人时,母亲还是不停地哭着。

    后来还是坐在隔壁打瞌睡的外婆大吼道:“不要再哭了!吵死了!”母亲才像个被教训的女学生紧闭嘴巴,无声啜泣着。

    05

    母亲给我吃了很多杏仁。

    只要是杏仁——美国、澳大利亚、中国、俄罗斯产的——韩国进口的所有种类我都吃过了。中国产的有难以入口的苦味,澳大利亚产的则有一股难以描述的酸涩土味。

    虽然韩国也产杏仁,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美国产的,尤其是加利福尼亚生产的。现在就来分享我吃饱含阳光、透着微微褐色的加利福尼亚产杏仁的独特方法。

    首先,拿起整包感受一下装在里头的杏仁的触感,包装底下杏仁摸起来十分坚硬。下一步,撕掉上包装打开夹链袋,此时眼睛需闭上,接着慢慢吸气后将鼻子靠近包装袋,轻轻地、有规律地呼吸着,这么做是为了确保香气能够持续进入体内。

    等到鼻子里充满杏仁香气时,将半拳的杏仁放进嘴里。用舌头去感受杏仁的外缘并在嘴里滚动一会儿。试着碰触杏仁尖锐的部分,也可以用舌头舔舔表面凹凸的地方。

    这个过程不能太久,因为杏仁沾上口水后就会渐渐失去味道。这只是为了迈向高潮的准备过程,时间过短太无聊,过长则失去效果,黄金时机得自己寻找。

    渐入高潮时就开始想象杏仁逐渐变大,原本指甲般大小的杏仁,慢慢变得像葡萄、猕猴桃、橘子、西瓜一样越来越大。这时杏仁已经膨胀到如橄榄球般大,就在这瞬间,咔嚓一声咬下去,那么伴随着咔嚓声而来的,就是远从加利福尼亚飞来的阳光将一并在嘴里散开。

    特意进行这些仪式并不是因为我喜欢杏仁,而是因为桌上无时无刻不摆着杏仁,没办法逃避,所以只好找吃的方法。母亲认为如果吃很多杏仁,我脑袋里的杏仁也会跟着长大。那是母亲所寄予的少数希望之一。

    每个人的脑子里都有两颗杏仁,它们就扎实地嵌在耳后往头顶延伸的某个深处。

    大小还有形状都跟杏仁差不多,所以叫“杏仁核”。也因为长得像水蜜桃核,又被叫作“扁桃体”。

    受到外部刺激时,杏仁核就会亮起红灯。根据刺激的不同性质,我们会感觉到恐惧、不悦,以及各种喜欢或讨厌的情绪。

    但我脑里的杏仁核好像有个地方坏掉了,就算受到刺激也不会亮红灯,所以我不太了解为什么别人会笑或哭。对我来说,开心、难过、喜欢或害怕这些情绪都很模糊。就连“情绪”“同感”这些词,对我而言也不过是模糊的印刷字体。

    ——以上摘自《杏仁》


书籍真实打分

  • 故事情节:3分

  • 人物塑造:5分

  • 主题深度:9分

  • 文字风格:7分

  • 语言运用:5分

  • 文笔流畅:9分

  • 思想传递:8分

  • 知识深度:7分

  • 知识广度:3分

  • 实用性:9分

  • 章节划分:5分

  • 结构布局:9分

  • 新颖与独特:5分

  • 情感共鸣:8分

  • 引人入胜:6分

  • 现实相关:7分

  • 沉浸感:8分

  • 事实准确性:7分

  • 文化贡献:6分


网站评分

  • 书籍多样性:6分

  • 书籍信息完全性:4分

  • 网站更新速度:9分

  • 使用便利性:6分

  • 书籍清晰度:9分

  • 书籍格式兼容性:7分

  • 是否包含广告:5分

  • 加载速度:5分

  • 安全性:3分

  • 稳定性:8分

  • 搜索功能:8分

  • 下载便捷性:7分


下载点评

  • 简单(522+)
  • 字体合适(624+)
  • epub(220+)
  • mobi(340+)
  • 服务好(283+)
  • 好评(544+)
  • 无多页(433+)
  • 体验还行(506+)
  • 目录完整(357+)
  • 不亏(301+)

下载评价

  • 网友 曾***文: ( 2024-12-29 01:50:31 )

    五星好评哦

  • 网友 孔***旋: ( 2024-12-17 19:03:43 )

    很好。顶一个希望越来越好,一直支持。

  • 网友 车***波: ( 2024-12-22 00:28:38 )

    很好,下载出来的内容没有乱码。

  • 网友 汪***豪: ( 2025-01-08 17:12:43 )

    太棒了,我想要azw3的都有呀!!!

  • 网友 堵***洁: ( 2024-12-29 10:29:24 )

    好用,支持

  • 网友 沈***松: ( 2024-12-29 22:03:23 )

    挺好的,不错

  • 网友 游***钰: ( 2024-12-24 22:55:45 )

    用了才知道好用,推荐!太好用了

  • 网友 屠***好: ( 2024-12-21 10:22:40 )

    还行吧。

  • 网友 宫***玉: ( 2024-12-27 22:33:43 )

    我说完了。

  • 网友 养***秋: ( 2025-01-07 13:40:12 )

    我是新来的考古学家

  • 网友 芮***枫: ( 2024-12-29 14:16:19 )

    有点意思的网站,赞一个真心好好好 哈哈


随机推荐